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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一轮深化改革开放中,广东需要进一步激发改革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努力在四个方面的体制机制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体制机制创新是改革发展的不竭动力。广东过去依靠创新体制机制,在改革开放中“先行一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今后仍要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不断赢取改革发展的红利,确保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为此,在新一轮深化改革开放中,广东需要进一步激发改革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大力推动改革创新,并努力在四个方面的体制机制建设上取得新的突破。
为凝聚和激发改革动力,需要在改革的容错和激励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
就目前而言,改革的必要性毋庸置疑。但是,改革动力的不足是妨碍改革的重要因素。除了固化的利益束缚之外,还有一种行政文化常常以“不出事”为前提的保守和故步自封的心态,在一些涉及改革发展的关键性问题上,往往不敢担责,造成议而不决、效率低下。因此,要进一步推动改革创新,需要造就“敢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新改革精神,需要建立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和对积极参与改革并取得显著成效者的激励机制。这样,才能形成尊重实践、尊重创造的氛围,形成宽松改革开放环境,激发改革创新的动力和活力,进而聚合各项相关改革协调推进的正能量。
为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需要在明确界定和规范政府与市场行为的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
在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广东近年进行了一系列的相关改革。如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建立商事登记制度,取消和下放了大量的审批事项等,为政府职能转变准备了比较充分的前提条件。但这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光有审批权力的让渡或放弃,仅仅解决了政府“越位”和效率低下的问题,还远远不能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更深层次上看,应建立规范政府、企业和个人行为的新体制机制。从政府层面看,政府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生产安全、规划设计、交通安全等领域还存在明显的“缺位”、“错位”现象,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监管不足,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也较多;在发展规划上,往往缺乏科学、权威的国土资源总体规划和跨行政区域规划,这导致各区域发展各自为政、任意调整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比较普遍地出现,违背专业化及合理分工的客观要求,也难以实现国土的高效利用。因此,迫切需要通过建立相应的规范化标准化的体制机制,规范业务流程,强化体制机制的监督,防止政府行为的“错位”、“缺位”问题。从企业层面看,国有企业还没有建立起一套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产权约束还普遍较弱,垄断行业改革的任务还很重,银行、证券、保险、电信、邮政快递等行业的市场准入还明显不足,教育、医疗、文化等行业的开放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改革还很不到位。从居民个体看,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建立起来。因此,在界定政府与市场行为的基础上,还需要建立起规范的企业制度、监管机制和个人市场行为的约束机制。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在建立和完善促进资源节约和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
在经济发展方式上,目前仍具有明显的粗放型特征,其重要原因在于环境和资源的使用成本过低,环保和资源利用方面缺少规范的准入标准和补偿标准,不计环境和资源使用成本的现象时有发生;重要资源如煤、油、电价格脱节,资源产品的价格市场传导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在土地、资源、环境等方面的使用成本都很低的情况下,容易导致“高投入、低效率,高污染、低循环,高速度、低产出”粗放发展方式。与此同时,企业也比较普遍地存在“重引进、轻消化,重模仿、轻创新”的现象,多从事难度低、风险小、易见效的模仿生产或加工制造,自主开发核心技术和产品的内在动力和能力都不足;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更为薄弱。因此,应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资源节约和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经济发展方式有效转变,使广东在更高质量、更有效益和更可持续的基础上实现加快发展促转型。
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改善民生服务,需要在建立和完善发展成果共享的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
当前城乡区域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均等化程度不高,民生社会事业发展滞后,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矛盾和问题还比较突出。在此背景下,政府应通过建立和完善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改善民生服务的体制机制,使全体居民享有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尤其要通过行政审批、食品药品监管、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关键环节和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为全体城乡居民提供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住房保障、法律保障等基本民生服务,努力形成发展成果共享的体制机制。
作者系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区域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