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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王 丽//www.workercn.cn2014-01-07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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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改革的全新视角和方法论框架,突出了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为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正确的履行政府职能指明了方向。

  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出新要求

  《决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决定》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出新的内涵和要求。

  第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出了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突出了群众参与、社会多元参与的重要性。全面深化改革,对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角色及其管理方式的现代转型,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建构的核心问题,政府体制的演变直接决定着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成长的进程。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要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决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决定》做出的重大理论创新和思想解放的重大突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遵循的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深刻阐释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内涵,重新界定了政府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角色定位,对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进一步破解改革发展难题,以有效的市场和有为的政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意义重大。

  第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描绘了中国总体改革的路线图,其中,行政体制改革在总体改革的路线图上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决定》提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对于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具有保障和支撑作用。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是转变政府职能。《决定》把政府职能概括为: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保护环境。这一新的表述更加科学和清晰地勾勒出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的准确内涵,反映出时代发展的新背景和新要求。全面正确地履行政府职能,要求政府要处理好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把该管的事务管好。

  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面临的主要问题

  1982年以来,经过多轮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和成就,基本构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行政体制。但从总体上看,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面临着诸多的矛盾与问题。

  第一,传统的政府主导型模式形成强大的体制惯性,成为阻碍市场体系成熟和政府角色转型的羁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赶超型的发展战略将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到极致,形成以GDP总量增长为目标、以投资和出口为主要动力、以资源配置的行政控制和经济运行的行政干预为主要手段的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并且固化成强大的体制惯性。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的运行,使政府置于市场之上,政府主导甚至掌控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以强制性权力配置资源,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经济主体进行管制和干预,压抑了市场活力,同时也压抑了经济发展的活力。从而逆转了政府与市场关系,阻碍了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功能的发挥和政府角色的转型。

  第二,政府自身的改革不到位,政府职能转变滞后。当前,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不清,政府越位、错位、缺位问题突出,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最大障碍。由于体制转轨的复杂性和改革的渐进性,目前,我国政府自身改革还不到位,政府职能转变严重滞后。政府主导的全能主义依然是中国公共治理中最典型的表现。政府管了很多管不好、管不了、不该管的事情。政府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直接配置资源,设立过多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同时,政府应该承担的职能没有承担好,有些该由政府管的事没有管到位。

  第三,简政放权面临较大阻力。在政府现有的管理模式下,权力与利益总是密切相关的,而改革势必触及既有的权力格局与利益格局,简政放权,必然要削减一些部门的权力,权力下放意味着利益下放。让既得利益者放弃现有的势力范围,必然是一个复杂的博弈过程,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对社会和民众来说是好事,但是对于拥有权力的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来讲,从管理到服务,从握有权力到削减权力,必然存在抵触心理,历次行政改革实践证明对于权力和利益的调整面临的矛盾和困难都是最突出的。

  三、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基本思路

  第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构建现代政府治理模式。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府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政府治理的效率直接决定着国家治理的绩效。因此,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要通过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是实现政府职能范围的合理化,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和政府合法化基础的优化。通过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实现政府治理模式的转型,建构政府与市场各归其位,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撑的分工体系。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切入点,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管好和用好政府宏观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用活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正确界定政府发挥作用的范围,最大化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的双重作用,形成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和政府服务水平的良性互动机制。

  第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核心环节。政府要以削减行政审批项目为突破口,简政放权,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微观经济领域的管理职能,从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领域退出来,积极稳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让市场真正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并不意味着政府可有可无,无所作为。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是让“政之所为”与“民之所需”更好对接,政府要承担好应承担的职责,集中力量做好该做的事情。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政府职能的界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强调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面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政府要加强宏观性、综合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强化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收入分配、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职能,维护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

  第三,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有着深刻而丰富的内涵。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迫切需要推进行政管理方式创新。以整体的视角改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促进各个机制间的整合、有序与协同,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设提供公共服务的工作平台与制度载体。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实现各职能部门的优势互补与资源共享。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致力于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着法治政府职权法定、行为法定、程序法定、责任法定的基本要求,政府履行任何职能都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行为到程序、从内容到形式、从决策到执行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让行政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同时,要依法规范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行为,维护市场经济运行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作者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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