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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多年来召开了八次三中全会。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把工作重心转到经济建设上来,在一个平均主义时代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次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系统部署,在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之中,强调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经济改革的核心问题政府与市场关系上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傅高义写了一本在西方影响非常广泛的书——《邓小平时代》,他在书中有一个结论,就是邓小平一生中最重要的一次讲话就是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讲话。我认为邓小平十一届三中全会讲话中,最重要的思想观点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有人会问十八届三中全会最重要的理论或者说最重要的观点是什么?我觉得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和“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这两大观念革命都体现了改革的市场化取向。如果没有“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理念,就不可能有今天的中国市场化的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使当年的一个“让”变成了三个“让”: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十一届三中全会强调的是“先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第一个“让”强调让五大要素活力竞相迸发,第二个“让”强调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第三个“让”强调要实现“共富”。
三十多年前改革的难点是观念革命。那时奉行“财富越多越资本主义”,连农民在自留地上种的农作物、养猪养鸡都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的尾巴”。在这样的意识形态下没有既得利益者,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就要打破“财富越多越资本主义”、“越穷越光荣”等观念的障碍,更多的是靠“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改革模式。三十多年后改革的难点则是利益调整,更多是要靠顶层设计。当前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涉及面宽,触及利益层次深,风险比较大,改革难度越来越大。我们在改革中要防止改革设计的“碎片化”,要防止改革目标上“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应急化”,要防止推动主体的“部门化”。三中全会提出,要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就是要应对这些问题。
回顾我国的改革历程,可以发现,我们过去三十年,经济的辉煌一个重要因素是得益于“制度红利”,通过改革产生的“制度红利”。过去三十年,第一个十年是农村农业的改革所创造的制度红利,第二个十年是国企改革的“黄金十年”推动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第三个十年改革主要是加入WTO以后“开放倒逼改革”的十年。那么,下一个十年是什么?我认为就是要重新塑造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快政府自身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十年。在物质财富迅速增长的三十多年中,最重要的是中国崛起了一个企业家阶层,形成了多元市场主体,企业及其企业家成为最活跃的重要市场主体。企业家阶层的崛起有辉煌的一面,但也有悲壮的一面。我们现在有一批一批的“问题官员”倒下了,牵出一批又一批的“问题富豪”。是问题富豪产生了问题官员,还是问题官员产生了问题富豪?我的答案是“问题制度”——资源配置是政府决定。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就必须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严格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市场经济需要市场“无形之手”和政府“有形之手”配合,充分尊重市场客观规律。政府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市场能做的就让市场去做,社会可以做好的就让社会去做,政府管好自己应该管的事情,让市场发挥应有的作用,激发更大的活力,这样才能形成经济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通俗来说,是在“听市场”还是“听市长”问题上,强调市场是首要的、是“决定性”的。
市场如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从六个方面来讲市场如何起决定性作用:一是要有公平的市场准入。二是要有平等的市场竞争。三是企业、消费者、投资者等市场主体要有自主权。四是产品、服务和要素的价格要市场决定。五是资源配置要注重效率和公平。六是尊重市场的规律实现优胜劣汰。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要坚持市场主体平等原则。过去我们讲国企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但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这种强调市场主体平等地位的理念是前所未有的。过去强调国企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
政府应该如何发挥引导作用?光有市场发挥决定作用还不够,要让改革释放发展“最大制度红利”。李克强总理曾指出,简政放权成为深化改革的“马前卒”和宏观调控的“当头炮”。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体制的改革是经济改革的核心问题,同时也是政府自身改革的核心问题。全会的“决定”提出,要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提出了很多的其他的指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做好以下六点。一要“放权”。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向下放权,对市场和社会向外放权,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和社会的发展活力。二要“削权”。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继续简政放权。三要“分权”。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改变权力过于集中的局面。四要“限权”。要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让权力在宪法和法律的“笼子中”运行。五要“监权”。要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六要防止“侵权”。防止政府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侵犯,确保依法行政,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通过以上措施,切实做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本文系作者在“中国马克思主义论坛2013”上的发言稿,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