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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体系,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强审计工作特别是对重大领域、重大项目、重要资金的审计监督。李克强总理多次要求,要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现审计全覆盖,发挥审计权力运行“紧箍咒”、反腐败利剑和深化改革“催化剂”作用。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权力监督制约的重要举措。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济责任审计快速发展,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科学发展和服务国家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经济责任审计是监督和制约权力、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的重要手段
经济责任审计是伴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干部管理监督制度的完善和对权力制约监督的强化,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在这一过程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各级纪检、组织、编制、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国资监管等部门创新探索、密切配合,逐步推开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推动明确责任,进而落实责任,从而在制度设计上实现了对主要领导干部有关经济权力监督的全覆盖,成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一个重要环节。各相关部门以经济责任审计为平台,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纪检监督、组织人事监督、机构编制监督、国资监管和审计监督的合力,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更加完善,制约和监督手段更加有效,也为落实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问责机制提供了重要依据。一是着力防止权力失控。近年来,重点加强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部门、单位及岗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是否有效履行职责,是否正确行使权力,通过前移审计关口、推行任中审计和对重点监督对象实行任期内轮审制度等,对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形成有效的制约和监督。2008年以来,全国审计机关共审计各级领导干部22多万人次,其中:省部级160多人次、地厅级4600多人次、县处级5万多人次、乡科级17万多人次。二是着力避免决策失误。通过审计,发现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决策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体制机制和管理上的原因,提出改进制度和完善管理的意见、建议,推动了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2008年以来,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被审计领导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金额1000多亿元。这些问题的揭露和处理,推动了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的提高。三是着力查处行为失范。通过审计,查处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地区和单位的违纪违规行为、揭露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充分发挥了反腐败“尖兵”和“利剑”的作用。2008年以来,各级审计机关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领导干部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他人员有2580多人被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
二、经济责任审计为干部考核、任免、问责、管理监督提供了重要参考和依据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多年来,经济责任审计适应干部管理监督的需求,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在工作中是否存在失职行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以及责任的大小,做出明确的评判和评价,为党委、政府和干部管理部门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提供重要参考,促进了权力与责任相匹配。一是对干部经济责任作出明确判断,使离任者“走得清楚”。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在履职过程中是否存在失职行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以及责任的大小,作出明确的评判和评价,帮助领导干部纠正错误,有效履职,提高管理水平和效果。二是对干部履职情况作出准确评价,使组织人事部门“看得明白”。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了可信、可用、可靠的审计结果,为考核、任免和奖惩领导干部提供依据。2008年以来,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等部门根据审计结果,对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问题、应当承担责任的890多名领导干部,给予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以及撤职等其他处分,也为一些领导干部澄清了有关问题。三是对领导干部进行有效考核,使在任干部干得有动力、行为有约束。通过反馈审计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等措施,促进领导干部切实有效地履行经济责任,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和接受监督的意识。四是对同一类别或同一行业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及时反映和推动完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通过发挥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及专业优势,对干部履行经济职责中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积极提出完善体制、机制、制度的审计建议,推动不断完善干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很多地方还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经济决策、人事任免、案件处理的重要环节,健全了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考核任用相结合的机制,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
三、经济责任审计是促进中央政令畅通、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经济责任审计最为重要的审计内容,就是监督党和国家重要经济政策及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一方面,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打开“最先一公里”,推动制定和实施科学的政策措施。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监督检查领导干部是否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是否科学决策和规范决策,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及时揭示和反映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政策的建议。2008年以来,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交报告和信息32万多篇,提出审计建议51万多条,促进健全完善制度2万多项。另一方面,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打通“最后一公里”,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近年来,围绕中央关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政策目标,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监督检查财政、金融、产业、投资、惠民等政策措施执行和完成情况,及时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经济责任,确保国家政令畅通,使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真正落地。
当前,我国发展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重大部署,提出了很多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经济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重叠加阶段,发展面临不少矛盾和困难,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在这一特殊历史时期,保持发展这架“马车”平稳快速前行,必须靠改革、反腐“双轮”驱动、共同发力,实现整体推进。所有这些都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任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部署,将经济责任审计融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以改革和创新的精神推动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发展,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在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打造“编得牢、扎得紧、关得住”的制度笼子,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