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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讲话精神,非常重要。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就是提升环境质量,保障好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随着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从求“温饱”到求“环保”,要“小康”更要“健康”。拥有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是每个中国人的梦想,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提高生态公共产品的产出是民之所望,施政所向。由此要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把生态红线作为生态安全的底线、公众健康的底线和可持续发展的底线。要运用新思维、新方法优化人口、土地与环境等要素配置,优化现在与未来的要素配置,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发展不仅要考虑当代人,更要考虑子孙后代。为此,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严格的生态环境治理是最普惠的民生工程。加大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才能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空间。过去我们在生态环境方面欠账较多,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集中出现。环境保护和治理要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要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生态环境质量已经成为影响人们生活幸福的突出民生问题。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要建立和完善与生态文明相适应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使之成为重要的导向和约束。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是长远发展的最大本钱。目前,我国是世界上资源能源消耗大国,资源环境约束日益成为发展的最大瓶颈,经济发展必须在环境阈值内进行,超过阈值的经济发展不仅无法提高人民的总体福利和幸福感,而且会因环境污染带来灾难性的损失,经济也就难以可持续发展。面对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期待和诉求,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以生态环境生产力为根本动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通过绿色的生产方式,打造中国经济发展的升级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安全、更富有、可持续的物质支撑。
建设生态文明,贵在行动,需要区域的创新实践。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一批)的通知》,明确江西省(全境)等57个地区纳入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这些地区的先行先试必将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坚持让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受益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巩固生态优势,提升生态资源核心竞争力,以绿色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加大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增加生态产品供给。要全面加强国土空间开发的管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划定生态红线,构筑生态安全格局。如,江西应加强鄱阳湖流域和东江源水系生态廊道的保护,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的保护和建设。要实施长江、珠江防护林工程,保障长江及东江水生态安全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生态修复保护模式、修复技术和生态工程建设措施,使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要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充分利用先进生产技术,加强环境资源再生能力和生态自我修复能力。
实现经济发展生态化提升发展质量。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安全、更丰富的物质产品,是生态文明建设经济发展的要求。要努力探索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的道路;积极推动产业低碳化、生态化改造,建立以绿色农业为基础、绿色工业为支撑、绿色服务业为主导的绿色生态产业体系;发展循环经济,以改革创新精神促进节能减排工作,使循环经济的具体实施项目具有生产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减少整个生产周期对人的健康和自然生态的损害;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发展具有优势的光伏产业,发展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统筹城乡生态环境保护改善人居环境。要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打造宜居城市和美丽乡村。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城镇,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强化规划引导,科学确定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加强综合管理;大力推进“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工程建设,逐步建设生态宜居的新型城市群;加大工业废气治理和扬尘污染防控力度,加强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备用水源地建设和乡村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统筹城乡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公共社会服务一体化,让人民群众过上和谐幸福的生活。
(作者单位:江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江西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