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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事业需要一代代接力奋斗,宏伟目标需要一步步执着进取。在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中,根据不同时期的发展需求,确立既相互衔接又层层递进的工作任务和阶段性目标,是坚定信心、凝聚力量的有效方式,是积跬步至千里、实现奋斗目标的必然选择。
我们党每一次新目标、新任务的确立,都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这一系列战略安排,是我们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基础上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大决策,是党站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起点,与时俱进地对事业全局进行的整体谋划。从历史和战略的高度准确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的内在逻辑,具有重大意义。
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是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的硬指标,也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整体推进的硬任务。发展事业、推动进步靠什么?改革开放30多年的经验深刻昭示:只有不断深化改革开放,释放改革红利,事业才有活力,发展才有动力,才能一步一个脚印迈向伟大梦想;唯有不断推动法治建设,形成日臻完善的法治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为改革、发展提供可靠保障,才能保持我国经济社会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势头,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竞朝夕以顺时势,唯实干以兴社稷。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环环紧扣的全局谋划和战略部署,凸显党中央实现宏伟目标的决心与韬略,彰显求真务实、攻坚克难的智慧和勇气。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就是以重大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思想观念束缚和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使推动发展的动力持续迸发,创造创新的活力竞相涌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则是用法治手段巩固改革成果、引导改革创新、推动改革深化,从而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撑。二者既有所区别又密切联系,统一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方兴未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宏图渐展。深刻认识和把握“三个全面”的内在逻辑与本质要求,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紧密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夯实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法治基础。
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也是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其实质是在制度层面上进行深层次改革,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性工程。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必将推动改革开放伟大事业迈入更高境界,取得更大成就,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