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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柴振国 赵新潮//www.workercn.cn2014-10-29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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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战略高度,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必将掀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治是中国梦的重要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刻阐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梦表达了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追求,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古语云:“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中国梦的实现需要法治提供有力的保障。法治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途径之一,同时也是实现中国梦的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为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描绘了新的蓝图,必将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走向全面法治时代,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梦就是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离不开法治。建设法治中国,是中国梦的具体目标之一,也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意味着使人民群众、全社会对正义的要求法律化、制度化,使权力的运行程序化、公开化。追求法治,就是追求用法治的方式治理国家。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是保障所有人有梦想成真的可能,这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应有之义。因此,法治是中国梦的重要内涵之一。

  法治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经济发展不能再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必须依靠法治;社会发展也处于转型期,各种社会结构的变动、社会利益关系的变动,都使得社会问题较之以往更加复杂,需要通过法治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加以解决;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期,剩下的改革都是不好啃的硬骨头,必须依靠法治规范有序地加以推进;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必须坚持依法反腐,制度反腐,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对国家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个国家只有真正进入法治时代,法治精神得到大力弘扬,法治体系不断完善,才能更有效更有力地应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挑战。所以说,法治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

  就改革而言,任何改革都应该是制度先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再次强调的“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不管是经济改革、政治改革,还是社会改革,皆需要法治先行,法治应为各项改革的进行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只有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为中国梦的实现提供源源不断的法治力量。

  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顶层设计,把法治建设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需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因此,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只有每个人的心中都有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每个人都愿意做依法治国的参与者、捍卫者、推进者,当遇到矛盾、出现问题的时候,能首先想到通过法治手段解决问题,才能最终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从实际看,目前人们的法治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还需要进一步树立和弘扬法治理念、法治信仰和法治精神。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不仅要提高普通民众的法治意识,尤其要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领导干部要彻底摒弃“特权观念”“以言代法”“权大于法”等思维和作风,代之以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带头做到严守法律,尊重法律,引导和教育人民群众相信依法办事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进而树立法治的权威。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六项任务之一就是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同时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法治政府是指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要求政府要依法行政,而不只是靠行政命令来开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说:“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对于政府来讲,法治就意味着限权,那么限制其权力的依据是什么呢?毫无疑问应该是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不够完善的地方,要尽快完善起来。全会提出的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重大决策责任终身制和倒查机制,等等,都是针对当前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提出的。认真贯彻落实全会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必将跃上一个新的高度。

  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执政。建设法治中国,实现中国梦,关键在党。我们要认识到,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因此,推进依法治国,党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一般情况下,党内法规是对党的组织、活动与党员的权利、义务进行调整,但在某些公共治理和社会管理领域,党内法规也调整国家公权力和社会公权力关系。因此,党内法规也应纳入国家统一的违宪、违法审查机制,以保障国家法治的统一。同时,全会提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等,这些举措必将推动党的领导工作和执政活动的法治化。

  建设法治社会,运用法治的方式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可能会衍生出权力或资源分配的滥用,特别是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治理就有可能成为一些人通过合法化手段瓜分权力资源的工具。在此情况下,法治需要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其控制治理主体权力滥用、消除其规避法律行为的功效。由于社会治理具有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特征,国家权力、社会组织、广大民众等多方力量在治理社会事务中交叉影响,在这种错综复杂的互动关系中,更需要具体规范的调整,即运用法治方法规范社会治理。

  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立法质量制约着法治水平。法律的制定不能凭空想象,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继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公平正义。全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重头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就是要加快建立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会提出了诸多推进司法改革的措施,如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建立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机制等,这些措施的实施将为实现司法公正乃至社会公正提供有效保障。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180多项重要的改革举措,涵盖了依法治国各个方面。只要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和全面部署,坚定法治道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实施,就一定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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