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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执政骨干队伍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好全省公务员考录工作,为推动我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坚持依法科学公平考录,考录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考录法规和制度体系日趋完善。目前,考录工作形成了以《公务员法》为依据、以《公务员录用规定》为准则、以配套政策办法和实施细则为规则的法规政策体系。我们先后出台了《笔试考务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办法 ,为提高考录工作规范化提供了法规和制度保障,为防范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竖起了坚固的“防火墙”。
艰苦边远地区“招人难”问题得到缓解。适当降低进入门槛,科学设置职位条件,鼓励和引导报考人员选择基层单位。对国务院确定的我省58个国家连片特困县和基层单位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减少招录计划的浪费。适当进行户籍限定,确保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当地报考人员录用后能“留得住、用得上”,在基层储备了相当数量的优秀人才。
坚持从基层选拔人才的导向已经形成。省直单位及其直属机构全部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建立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优秀村干部中招录选拔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工人、农民考录公务员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
考录安全的环境建设不断加强。积极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查处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违法行为,不断净化笔试安全环境。加强试卷保管、发放和回收安全管理。加强考场安全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面试考点管理,实行无线电监控,有效排除干扰,营造安全面试环境。加强考录队伍建设,筑牢安全考录的思想防线。
考录工作的公信力不断提升。坚持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凡不涉及国家机密的招考条件、考试成绩、政审结果、拟录用名单等进行公示和公开。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两代表一委员”参与监督,考录工作的公信力不断提升。
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考录工作实现新发展
当前,报考公务员热潮不减,全社会持续关注。我们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做好考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依法考录,维护公平性,提高科学性,确保安全。
要秉持“为党和人民事业选人”的原则,把好政治品德关、能力素质关、作风廉洁关,确保公务员队伍整体上有高起点、高水平;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根本要求出发,用公平的标准选拔人才,用公开的程序选拔人才,用公正的结果对待人才;要拓宽视野选拔人才,敢为事业选拔人才,构筑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梯队。
坚持公平考录。坚持“凡进必考”不动摇,严把队伍“入口”关,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标准作为公平考录的基本要求,公平选拔优秀人才。加大从基层选拔招录力度,为基层优秀人才搭建公平的竞争平台、疏通公平的上升通道。
坚持依法考录。坚持依法行政,在计划审定、职位设置、资格审查、笔试实施、面试规程、体能测评、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环节,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确保起点公正、过程公正和结果公正。
坚持科学考录。结合基层单位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报考职位条件。根据不同的职位要求,探索分级分类考试,提高测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满足不同层级单位用人需求。提高面试的科学性,避免“以分取人”。
坚持安全考录。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严肃考录纪律,严格工作程序,消除内部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外部笔试环境,不断净化笔试安全环境。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始终悬起安全考录的高压线,拧紧安全考录的螺丝钉。
加强考录队伍建设,为考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要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品行好的干部进入考录队伍。要从严管理,工作人员做到遵纪守法、秉公办事、清正廉洁,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作者系省人社厅副厅长、省公务员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