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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掌握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主动权
法制日报评论员//www.workercn.cn2014-11-05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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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结束的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提出,“要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统一,努力掌握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主动权”。

  能否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是平安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决定平安建设工作成败的关键。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进入“转型期”,各种矛盾交织、利益叠加,牵一发而动全身,社会稳定面临着新挑战。随着人民群众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安居乐业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治理也面临着新形势。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平安建设必须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努力掌握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主动权,以改革创新精神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

  掌握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主动权,要始终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当前,我国社会矛盾虽然复杂多样,但大量矛盾还是由利益冲突引发的。这就要求各级各地政法综治部门正确处理好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维护社会稳定的实质即是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两者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不能把维权与维稳对立起来。只有人心安全,社会才能稳定。化解社会矛盾要首先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维护好,以百姓之心为心,始终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完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政策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民心基础。

  掌握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主动权,要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要“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要善于创造性地运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原则,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重点推动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医疗卫生、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领域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提高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效。

  掌握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主动权,要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当前,信访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矛盾化解方式正面临着新难题、经受着新考验。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使信访良性发展,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今年9月,中央政法委印发了“三个文件”,明确了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具体内容,着力破解导入难、纠错难、终结难,推动涉法涉诉信访进入法治的轨道。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正处于攻坚期,能否突破瓶颈,关键在于提高执行力。平安建设要把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作为工作重点,确保改革的思路变成方案、方案变成行动、行动变成结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到依法律按程序就能公正有效解决问题。

  “治理之道,莫要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各级各地政法综治部门贯彻落实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精神,要从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着力在提升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切实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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