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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反腐败理论体系,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取得的重要理论成果。回答遏制腐败的战略问题,是中国特色反腐败理论体系的基本问题之一。党的十四大特别是1993年以来,党中央作出了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重大决策,始终强调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在与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较量中,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是现阶段我国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和工作目标。这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败理论体系,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败实践认识的深化。
努力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四个时间段”
党的十四大以来,面对大案要案呈上升势头、以权谋私的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1993年党中央果断作出了加大反腐败力度的重大决策。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以“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精神,采取了一系列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有力措施,坚决把腐败的嚣张气焰打下去。从党的十四大到十八大,在遏制腐败蔓延上主要经历了“四个时间段”。
第一个时间段(从党的十四大到十五大),作出加大反腐力度决策、侧重遏制和打击腐败。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期,消极腐败现象一时呈滋生蔓延之势。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实事求是地估计当时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指出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要求全党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把突出的问题解决好。从1993年开始,每年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门进行研究,通过中央纪委全会向全党作出部署,并及时解决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开展反腐败斗争中,党中央确定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注意从群众反映强烈、干扰改革开放、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政策界限比较清楚和经过努力能够取得成果的问题入手,提出明确、具体的阶段性要求和目标,集中力量进行整治。
第二个时间段(从党的十五大到十六大),明确工作任务、致力于遏制腐败。在跨越新世纪的征途中,党中央深入分析现阶段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原因,清醒地认识到我国还处在腐败现象多发期,作出了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决定,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 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作出了一系列反对腐败的决策部署。在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狠抓反腐败三项工作、筑起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的同时,针对腐败现象多发的部位和环节,改革体制机制制度,努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第三个时间段(从党的十六大到十七大),继续加大力度,不懈遏制腐败。党的十六大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快,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腐败存量在减少的同时,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又激发了腐败增量,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反腐败形势仍然严峻。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刻认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指出如果不坚决遏制和克服腐败现象,任其滋长蔓延,就会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严重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动摇党的执政地位。党中央作出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战略决策,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办大案要案、深挖腐败分子,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巡视机构,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坚决克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
第四个时间段(从党的十七大到十八大),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遏制腐败。党的十七大强调,党领导的改革开放既给党注入巨大活力,也使党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课题新考验。反对腐败是新课题新考验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在党中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大力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基础性工作,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涉案人员职级不高但数额巨大、影响恶劣的案件,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厉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换届前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扎实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以党的十八大为标志,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新形势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主要体现了以下思路和特点。
一是提出遏制腐败的目标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进攻是最好的防守,惩治是最有效的预防。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必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因而,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中央明确提出,经过今后5年不懈努力,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王岐山同志强调,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要把惩治腐败作为重要任务,保持高压态势,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二是增强反腐败力量,加大腐败行为成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对内设机构和职能进行调整,大幅度增设纪检监察室,整合了办案力量。同时,提高腐败问题揭露、发现和查处的几率,加大惩戒问责力度。比如,通过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发现了一大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通过加大案件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通过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的正能量等,这些使腐败者付出了更高的风险和代价。代价越高,腐败者顾虑越多,腐败行为就会越少。十八大以来,周永康、徐才厚、苏荣、李春城、李祟禧、蒋洁敏、刘铁男等一大批位高权重的高级领导干部受到了严厉查处,显示了党中央严厉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意志,极大地震慑了腐败分子。著名作家二月河说:“我们党的反腐力度,读遍二十四史,没有像现在这么强的。”
三是追查“存量”,重查“增量”,减少“总量”。追查“存量”,在态度上,即凡是滋生在党的健康肌体上的毒瘤都要坚决祛除;在行动上,即不对党的十八大之前发生的腐败案件搞“赦免”,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让有问题者心存侥幸,不让腐败者逃脱制裁。重查“增量”,就是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慑。减少“总量”,就是在追查“存量”、重查“增量”的过程中,通过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不断压缩腐败空间、减少腐败数量,将腐败蔓延势头一步一步地遏制住。
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是度过腐败多发期的“华山道”
我国的腐败问题既严重又复杂,解决起来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1993年以来遏制腐败的“四个时间段”和当前的反腐败工作都表明,我国的腐败现象还处于多发期,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任务仍然艰巨繁重。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指出:“被根本矛盾所规定或影响的许多大小矛盾中,有些是激化了,有些是暂时地或局部地解决了,或者缓和了,又有些是发生了,因此,过程就显出阶段性来。如果人们不去注意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人们就不能适当地处理事物的矛盾。”这些年来,我国腐败现象呈现的阶段性表现为: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四风”问题越积越多,党内和社会上潜规则越来越盛行,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受到污染,腐败案件呈多发之势,腐败仍然是一个十分尖锐和严重的问题。顽疾需猛药,重病需重治。必须以重典治乱的决心和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才能成功度过腐败多发期,为建设廉洁政治夯实基础。
从不少国家的发展进程看,当一个国家处在经济快速增长、社会激烈变革的阶段,往往是腐败现象的多发期。十八世纪的英国,十九世纪的美国,二十世纪中叶的新加坡,都出现过腐败多发的情况。我国的改革开放才进行了35年多的时间,从党的十四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十八大提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20多年。用了短短的30多年,我国已成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国际化步伐加快,走过了西方国家上百年的发展之路。我国腐败的多发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在改革的时间短、进程快,制度和管理漏洞多的同时,由于一些地方和单位长期管党治党不严,制约反腐败因素还大量存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还未形成等原因,决定了度过腐败多发期需经过较长的时间。
走中国特色反腐败道路,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无任何经验可循,不能简单与英美、日韩或别的国家相比对。在反腐败问题上,借鉴归借鉴,吸取归吸取,决不可妄自菲薄,削足适履,必须志存高远、自信自励,坚定走自己的道路。自古华山一条道。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正是度过腐败多发期的“华山道”。欲揽华山美景,需登艰险山路。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只要我们动真格抓,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继续把人民对我们党的“考试”、把我们党正在经受和将要经受各种考验的“考试”考好,努力交出优异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