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行政工作担负着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刑罚执行、法律服务等职能,在推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落实好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切实履行好职责,在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创新工作。
一、加大法律宣传,为实现公平正义夯实思想基础
良好的法治意识是促进司法公正、实现公平正义的思想前提。目前,一些公民法治意识不强,不知晓法律、不知晓权利义务,信访不信法、信情不信法、信权不信法,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公平正义的实现。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改过去传统普法模式,形成主体多元、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提高全社会公民法治素质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一方面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程序意识,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律化解矛盾纠纷、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严格执法的过程变为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另一方面积极推进“法律八进、法治八建”活动,全面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坚持法治文化与各级各类媒体结合、与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结合、与传统文化结合的“三结合”,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法治河北QQ群、“六微”(微信、微博、微电影、微课堂、微视频、微广告)作用,提高全民法治素养,使其知晓法律、知晓权利义务,正确理解、衡量公平正义,使法治信仰深入人心,使遵法、守法成为人们的习惯。
二、优化法律服务,为实现公平正义保驾护航
司法行政机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倡导者、引领者,也是公正执法实践的贯彻者、践行者,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把公平正义作为最高价值追求,着力构建一个服务优质、秩序规范、保障有力的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经济主体寻求高层次法律服务难、普通群众寻求法律帮助难的问题。进一步做好律师工作,教育引导律师在司法活动中通过保护人权、实现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监督和促进司法程序公开透明,同时通过参与政府决策管理、参与信访等工作,化解和缓和各类社会矛盾,维护公众利益。进一步做好公证工作,不断提高公证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公证在规范民商事行为、促进社会诚信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绿色通道”建设,保障更多的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进一步做好司法鉴定工作,提高司法鉴定质量,防止冤假错案,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执业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机构和人员执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严格依法诚信执业,确保每一起法律案件和法律事务都能“沐浴”公平的“阳光”,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在法律的正确实施中感受正义,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守好最后防线,为实现公平正义提供法律保障
对惩处犯罪行为而言,从立案、侦察、起诉、审判到刑罚执行,监狱和社区矫正部门是法律实施的最后一道环节,对法律最终能否正确实施,犯罪行为能否真正得到依法有效惩处,起着保障性、关键性作用,是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监狱和基层社区矫正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公正执法、服务为民”理念,进一步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树立执法机关公平、正义的社会形象。同时要强化在维护公平正义方面的能力,在履行职能过程中,既要体现刑罚的宗旨和目的,通过对罪犯实施及时有效的监禁刑,取得伸张正义的效果,又要坚持以人为本,将罪犯改造成为和谐社会的一员,从而实现惩罚犯罪、警示社会、预防犯罪的综合功能价值,实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四、打造过硬队伍,为实现公平正义提供根本保证
法律的有效实施有赖于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公正司法,最终要落实到法律的执行中,体现在执法者秉公执法的过程中。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和“五个过硬”的要求,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工作队伍。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以提高职业素养为核心,以培育优良作风为保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队伍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类别的实际情况,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类、分期、分批进行教育培训,推进岗位培训和练兵常态化、长效化,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促进公正执法水平的提升;要进一步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优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为建设法治社会提供人才支撑。
公平正义是执法的灵魂,也是人民群众的期望所在。对司法行政机关来讲,只有切实把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渗透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才能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作者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