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加大“定向降准”措施力度,对发放“三农”、小微企业等符合结构调整需要、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实体经济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准备金率。
“定向降准”可以被看作颇具想象力的金融创新举措之一,其所指向的现实问题是:不同于一般发展中国家,中国的资金短缺更多地带有局部性、歧视性特征。也就是说,一方面,在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中国的货币流动性总体过宽,并且已经引致产能过剩、效率低下等一系列弊病;但在另一方面,即使在货币过宽的大背景下,中国依然有大量信贷需求未得到有效满足。
因为考虑到中国金融“割裂”的局面,央行已经从4月25日起分别下调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准备金率2个和0.5个百分点。此次国务院再提加大“定向降准”措施力度,至少就其政策本意来说,当可在避免以往货币放水副作用前提下,有利于正向激励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更多投向“三农”、小微企业等国民经济薄弱环节,从而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不过“定向降准”的政策效应仍然有待时间检验,其落至实处的难点、疑点主要在于:
首先,货币调控总体属于总量调控,其对中国经济运行中所存在的结构性缺陷向来很难做到对症下药,而“定向降准”虽然试图通过政策创新突破这一基本性制约,但问题是,货币作为流动性极强的基本要素,其在金融机构已经大幅度实现商业化改造的现阶段,究竟还能否被人为驱赶至“违背”商业逻辑的领域,令人疑虑重重。
其次,“定向降准”的力度是个很难拿捏的命题,尤其是论及这个命题,还必须考虑中国落后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而其表现之一即在于,由于资源配置失当,当央行意图放松货币时,货币未必能流到应该去的行业和企业;而当央行意图紧缩货币时,货币亦未必能从应该压缩的行业和企业中回笼,其结果就是,中国的流动性过滥与“钱荒”,总是如跷跷板似的起落不定。
第三,“定向降准”的政策性考量在市场一体化公平竞争环境下,究竟能否在实现其意图的同时,避免以往政策性金融对金融组织商业化业务的排挤与挤占,至少在目前看来,仍然很难令人放心。
所以说“定向降准”除了其本身要解决好适时、适度的问题,更重要的,还是要加快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譬如依托利率市场化进程,弥合银行风险收益间的不对称;再譬如继续驱动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真正实行公司化转换,不断提高风险定价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让政府“看得见的手”与市场“看不见的手”相互补充、相互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