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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做出了重大部署。
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以党的文件形式就依法治国问题做出全面规划,是党实行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重大战略部署。这也标志着,党和国家开启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征程。
各级环保部门和环保工作者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首先,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应认真组织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有力法治保障。
其次,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环保部门的中心工作之一就是环境执法,要加强环保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建设,严格执行各项环境法律法规,尤其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环境执法队伍。
第三,健全环保依法决策机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以环保部门审批项目或规划环评文件为例,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内容列为重大的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特别是对化工、电镀等重污染项目,一定要按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执行,做到缺少任何一个程序或环节,一律不予审批。同时,环保部门要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第四,严格执法,依法保护环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环保部门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要全面推进环保部门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