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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够健康成长的基础和前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这些论述回答了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将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对于作为市场微观主体的企业而言,其重大意义不言而喻。
从外部环境看,首先,法治的完善将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这是企业最需要的。在这个竞争环境中,各类市场主体可以公平地、有序地参与竞争,商品和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公平交易、平等使用,公共资源的配置也更加合理化,企业的经营成本特别是政策和法律风险成本将有效降低。其次,法治的完善将为企业转型升级奠定坚实的基础。当前,企业转型升级面临三大关键障碍:包括交易成本在内的综合成本高,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和知识产权制度不完善,缺乏足以有效支撑转型升级的金融体系。法治的完善不仅可以通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观念的加强有效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还可以完善金融法制,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使金融体系向创新友好型发展。特别是可以通过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和知识产权制度,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比如,针对“山寨泛滥”等“痼疾”,实施更加严格和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比各种其他形式的奖励和补贴对创新的激励作用更大、更直接。
除去外部环境,就企业自身而言,法治不仅是一种科学、合理的社会治理方式,其所具有的规则的科学合理性、可预期性等特征,对现代企业治理也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从某种意义上决定着企业的竞争力。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中,只有拥有持续性竞争优势的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保持这种竞争力优势,需要企业依法完善其治理结构,实现决策机制科学化、合同订立合法且规范化、激励机制长效化。唯有按照合法经营、规范经营、有序竞争的方式经营企业,才能有效避免市场中的法律风险,从根本上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并以制度化手段保障此种竞争力得以延续,从而使企业长久立于不败之地。
法治兴则国家兴、企业兴。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稳定、和谐、有序的法治环境,依法治国将强化市场经济的法治基础,让企业得到更公平的生存空间。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中良性发展、良性竞争,企业的发展将更有活力,也会发展得更好。如何建立和完善这一法治环境,需要社会外部环境和企业内在机制的良性互动。从外部来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机成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有利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从企业自身而言,要在理清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基础上,以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为目标,推进现代企业的法制建设。比如,强化企业自律性,促进企业法治水平提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要求,理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同时立足公司法人制的建立与完善,建立与社会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司化经营模式,完善企业内部治理机构,建立所有者、生产者、经营者相应独立、相互制约的治理格局,建章立制,加强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建设,努力实现依法治企,进而推动整个市场经济的法治建设。再如,完善企业法律监督机制。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和法律风险控制,建立法律顾问参与企业决策、规章制度制定的工作机制,逐步使企业法制建设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总之,只有社会、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在完善法治建设上齐下功夫,才能真正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