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由于公共产品的自然垄断性,不少都是国有独家经营。对此类企业及其经营者,绝不能作为一般竞争性国有企业监管,有必要建立从准入、生产、资金、供给等全流程、全方位的权力监督网络,使任何一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制衡,避免权力滥用
“小官巨贪”,是目前推进反腐中发现的一个热点问题。近日河北省北戴河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件,为这一现象提供了最新的实证。职级不算高,权力不算大,涉案金额却“惊天动地”,根子是因为其手握水资源这一公共产品。
资源的有限性和稀缺性,决定了其经济价值,特别是提供煤、电、油、气、水这些公共产品的行业,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贪食的“肥肉”。管理中的任何一个漏洞,监督上的任何一处薄弱,都有可能成为谋求非法利益的“可趁之机”。发生在资源领域的腐败行为,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也给国家和企业造成巨额损失。
类似北戴河供水总公司的案件,在拷问资源领域如何进一步强化监督,形成严密有效的权力约束,做到防患于未然。权力约束离不开人的品德和自律,但约束不能将基础建立于此之上,毕竟我们不能指望掌握资源的都是“圣人”、“完人”,关键还在于制度和长效机制。
资源领域权力监督落在哪里?实践中看,资源行业从准入到资源的开采、消费都存在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特别是作为公共产品的资源性产品,在供给和配置中最容易违背公平公开原则,成为权力寻租的手段。由于公共产品的自然垄断性,不少都是国有独家经营。对此类企业及其经营者,绝不能作为一般竞争性国有企业监管,有必要建立从准入、生产、资金、供给等全流程、全方位的权力监督网络,使任何一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制衡,避免权力滥用。对这些企业的公职人员,利润和业绩考核是一个方面,合规性监督考核更应成为重中之重。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已经成为全面推进改革的方向。长远看,在资源领域,适应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引入新的机制和措施有利于从根本上杜绝权力寻租、提高规范性。首要的是资源领域和公共产品行业如何在保证国有经济主导地位的同时,建立准入竞争机制,既要鼓励国有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要为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竞争创造公平环境,从而杜绝准入审批环节的腐败和违规行为。随着资源领域改革的推进,一些资源行业比如页岩气等在准入方面已取得进展。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方向,使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相结合,既有利于提高资源行业准入的竞争性,也有利于通过混合所有制合理的治理结构设置,减少公职人员腐败行为。
在公共资源配置和供给环节,发挥市场的作用至关重要。但市场作用不是一句空话,需要细化为若干机制,特别是引入公平性、非歧视措施以及社会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光照进来,黑暗就少了。对从事公共资源生产供给的国有企业,有必要建立信息披露和公示公开制度,提高运作透明度,将其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监督权力在合法合规界限内行使,防止资源被用来谋一己之私、填无尽欲壑,使其真正为大众创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