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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激发创业就业活力
郑东亮//www.workercn.cn2013-12-13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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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问题在我国长期存在,不同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和突出矛盾。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在总量压力仍然存在的同时,结构矛盾逐渐突出,提高就业质量的要求更加迫切,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任务更加艰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显示中央对就业问题的高度重视,也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如何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更好地推进就业创业?首先还要突出就业的优先位置,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经过多个机构的反复测算,要保证新增就业10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在4%左右,大致需要7.2%的经济增长。从这个意义上讲,保就业必须有一定的增长速度,稳增长说到底也是保就业。而建立联动机制就是要协调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两大宏观调控目标,保证扩大就业的目标,保持经济的适度发展。

  就业创业,政府不可能一个一个去帮着想办法,关键是完善体制机制。此次《决定》在就业领域提出一系列改革、完善的要求,其中最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支持创业和增强失业保险制度功能的内容。支持创业一直是我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内容,更好地实现这一点,需要在政府激励、社会支持和调动劳动者积极性三方面付出更多努力。这种努力不能仅仅停留在就业领域、民生领域,而是需要政府职能的全面转变、企业登记注册制度的改革、税收制度的调整,再加上扶持创业政策和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才能形成一个更加有利于调动劳动者创业积极性的政策环境和氛围。关于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实际上已有多年的试点实践基础,主要将失业保险基金扩大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方面支出。今后应进一步扩大范围,提质增效。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是当前“重中之重”。就业是主体,创业是鼓励方向。从就业的角度上看,关键是要结合产业升级开发更多适合岗位,这是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基础。今年以来,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好的趋向,即在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服务业发展在提速,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这些都将会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鼓励创业关键是畅通渠道。近年来,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税收优惠政策,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税费减免,培训补贴,落户政策。这些政策反响不错,关键是要在更大范围内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而不是纸上说说、选几个典型摆摆;要主动送政策、送服务,而不是等着高校毕业生上门。此外,创业培训也要与时俱进,通过提供创业实训、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增强现实针对性,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拓展出更加广阔、通畅的就业渠道。

  (作者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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