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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民众的道德观是一个熟人社会的道德观,只适用于熟悉的人,问题是,我们尚须真正学会一个生人社会的道德观——
在传统社会,人们的行为以情感为基础,如果情感没办法支配,就只好求助于独裁。大家都看过《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其实村长已经被行政拘留过了,但是秋菊就是觉得不够,要讨个说法。什么说法她自己也说不清楚,实际上她就是要求村长在村里乡亲面前赔礼道歉。秋菊的要求是基于情感,而不是法律的。
毫无疑问,现代社会需要理智,需要法治。为什么现代社会需要更多的理性和更少的情感呢?关键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社会生活、生产组织越来越复杂。与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不同,在现代的陌生社会里,不运用理性和法律解决不了问题。在一个村子里,如果家里有3个儿子,你基本上可以称霸这个村子。为什么呢?因为你的拳头可以解决问题。以前我不理解为什么农村人喜欢生儿子,我问过老家的乡亲,得到的回答是,被人欺负有帮手啊!但是,在现代社会里,在城市里,打架是没有用的,你不能今天把一个人打趴下了,明天碰到另一个生人还打。在陌生人社会里,必须靠理性和规则解决问题。
另外一个是,现代社会时间成本非常高,而且这个成本是随着人们的收入水平的提高而越来越高。这样,大家就不会去计较一些已经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的东西。经济学里将其称之为沉没成本。比如上访,一位法学院的教授说过,90%的上访人员都是神经病,这话的确是过分了。但是,的的确确有些上访人员是不理性的,他们在上访上花的钱和精力最后远远超过他们失去的东西。
这里面其实涉及到道德和法治的关系。道德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情感的,就像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里说的,道德是锦上添花的东西,是把你放在别人的位置上产生的情感。但是,道德的维度非常多,各维度之间可能是相互冲突的。基于道德来制定我们的行为规范就会出现问题。比方说我们的法律,其中有一条说年轻人有定时看望父母的义务。这在现代社会显然很难实现,因为人口流动很多,看望父母这件事往往会和其他事情发生冲突。
但是法治不同。法治是基于理性计算得到的一套行为规范,因此内部不会发生冲突。法律可能是冷冰冰的,但却可以给我们逻辑一致的行为规范。
当然,法律永远不可能完备,我们还需要公德心来无缝对接。传统社会也有公德心,但传统社会的公德心的适用范围很小。前两天媒体上有消息说,一辆大卡车抛锚了,货物被周围的农民抢光了。在农民的意识里头,在村子里是不能偷盗的,村里因此可以做到夜不闭户,但是到了生人社会就不一样了,哄抢这种不道德的行为不在他的道德考量范围之内。我们常在马路上看到开车乱窜的司机,他们把车窗一摇起来,就觉得周围都是生人了,就可以横冲直闯乱开。但我相信,这些人回到家里一定是好父亲,回到母亲那里一定是好儿子,回到朋友圈子可以两肋插刀。他们能接受的公德心只是对少数人的。
可见,我们现在多数民众持有的道德观是一个熟人社会的道德观,是一个只适用于周围的人的道德观,而不是一个适用于生人社会的道德观。我们的问题是,我们还没有学会一个生人社会的道德观。
如何培养一个生人社会里面人们的公德心呢?大概也只有两条路。一个是更多的民主,民主让人学会宽容。民主的核心是妥协,民主不是你死我活,一定要把你打倒,而是你好我好大家好。有了妥协之后大家才知道,别人还有自己的私人空间,我也得尊重别人的私人空间,这样,公德心、公民意识才会建立起来。
第二要给法律权威。我们总是说要建立法治,但法治不是空洞的东西,落到实处,就必须建立法律的权威。当然这首先要求政府尊重法律,但同时也要求老百姓对法律有足够的尊重。实际上两者做得都不充分。前一段网上有一段视频,一个东北人在三亚的一个停车场里倒车的时候撞到石头上了,他就去找停车场的人理论,结果起了争执。旁边一位警察过来调解,结果东北人跟警察打起来了,警察就把执勤队叫来,把他按倒在地上打了一顿。网络、报纸和电视上的评论一边倒地指责警察,人人义愤填膺。警察打人不对,但是,我们是否给予了法律足够的尊重呢?我们当然要反对警察滥用权力,但是,如果公民都不尊重法律的权威,我们如何能够建立法治社会呢?
现代化进程不仅仅需要政府的改变,也需要我们老百姓自己的改变。
(作者为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