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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中振
我国社会转型的特征表现为由行政一体化走向形成社会多样化、社会组织化和社会结构化。
当前体制转轨的难题是处理好党政体制的主导张力与社会自治的基础活力之间的关系,处理好行政化推动与社会化共治之间的关系。
社会的“组织结构化”趋势
我国30多年来的市场经济改革和私人产权制度所确立起来的个体的独立性、维护利益和权利的自主性以及社会的组织化发展等,正在对于我国公共治理领域发生着重大而深刻的影响。我们应该深刻把握走出“单位”的自然人个体如何重建社会性联系,即人们的社会关系形成机制、社会资本的网络支持体系和草根社群的组织方式。社群活动和参与路径在多大程度上具有社会性和公共性的意义,即“社会协同”的组织化方式和体制接轨路径是什么,“公众参与”的公共性领域和功能性事务是什么,这些都是实现社会管理、形成社会体制要解决的基础性问题。
我们多年来对上海基层社会的研究表明,一大批社群骨干精英们正在成长起来,基层社会治理的自主性意识和主体性群体正在逐渐形成,出现了草根性组织联动、公共性事务自主管理和公共生活秩序的认同整合等独具中国特色的民间社会场景与格局。我国解构“单位制”的社会转型,正在由个体走向群体的关系发展、由互助性到公益性的功能进步和由自发活动社群到功能性初级组织成长。
发挥党的政治主导与社会整合作用,就是需要通过社会组织把个体民众变成有序的结构性、功能性的社会,通过社会组织把握社会的结构内涵与功能活力。
思想理念亟待创新
第一,公共政策的滞后性问题。首先,由于目前《政府采购法》没有列入范围广泛的公共服务内容,因此在预算编制、采购主体、资金来源、项目评估、监管体系等方面缺乏执行标准和制度保障,没有形成统一的公共财政的资源配置制度,缺乏公共政策统筹协调的支持。其次,对于发展社会组织的瓶颈问题、突破重点和路径选择等缺乏系统梳理和准确把握,对于已经出现的许多基层实践创新的经验成果缺乏总结提升和积极推广,尤其是基层创新没有及时得到顶层公共政策设计的积极回应与有力支持。
第二,当前急需解决的若干发展瓶颈问题。首先,在破解“直接登记”难题中率先探索社会化新机制。改变当前行政主管单位“双重管理”制度后遭遇的难题。由于信息严重不对称,民政登记部门很难及时了解各类组织具体情况。此外,监督管理方式非常有限,登记和年检手段难以实现绩效评估等监管责任。为此,应突出以“管理即服务”的理念取向,探索依托社会体系服务管理社会组织的新机制。
第三,切实解决税收、审计等政策法规滞后的瓶颈问题。当前公益服务组织反映了以下普遍焦虑:
税收问题:目前公益服务项目分别要交纳约5.5%营业税和近20%所得税。不仅存在重复收税和增加公益项目成本的弊端,导致公益组织无法实现资金积累,影响新项目开发储备和组织规模扩大等可持续发展,而且对于社会捐赠资助公益事业和非盈利组织属性都造成了负面的道义价值影响。
审计问题:目前“公益项目”招投标中都不能包含社工人员经费(实际上分摊入专家讲课费、志愿者津贴等),因此在审计中发现开支人员费用就成为严重违规行为。对此,必须认真解决公益项目预算与审计规范的滞后的现象,不能出现“好人做好事”即“违法违规”的不合理现象。
“管理费”纠结现象:目前的普遍情况是购买服务项目只计入项目一线社工费用,而社工督导、总干事等团队成员经费和组织运行管理经费等全要素内容都没有列入项目成本,因此出现购买公益服务项目的经费标准严重偏低,政府机构与社会组织之间出现普遍的“管理费”纠结现象。
对此,我们的党政领导干部要主动与社会组织骨干交朋友,及时解决实践创新提出的困难问题,形成社会组织投入产出的合理运行模式和稳定发展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