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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芳 陈金龙
提要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民众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积累下来的,为民众所熟知和遵循,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拉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民众之间的距离,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易于为民众接受和认可,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引领、凝心聚力的社会功能。
结合当今时代特征、实践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要求,发掘以往被低估、被误读、被遮蔽的内容,用之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基因,获得新的生长空间、发展机遇,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
2014年2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何要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于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何在?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路径如何选择? 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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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需要,也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客观要求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蕴涵了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了中华民族独特的价值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也是中华民族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基石。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需要,也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客观要求。
延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命力的需要。传统文化既是历史的,也是现实的。就产生、形成的时空背景来说,它是历史的凝聚和积淀;就价值的彰显、作用的发挥而言,它又无法离开现实,必须立足现实的土壤。只有融入当代中国的文化建设之中,成为当代中国文化新形态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才能延续其生命、彰显其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是当代中国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基因,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需要,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其生命力、彰显其当代价值的内在要求。
文化建设和发展规律的客观规定性。文化的发展具有继承性,任何国家、任何民族的文化发展,必须立足于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否则,文化发展就会成为空中楼阁。这是历史发展的规律,也是文化创造和文化发展的规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只有遵循这一规律,奠基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上,才能达到预期目的。
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为民众认知、认可和践行,必须契合民众原有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审美情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民众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积累下来的,为民众所熟知和遵循,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拉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民众之间的距离,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易于为民众接受和认可,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引领、凝心聚力的社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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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丰厚的文化底蕴和思想资源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本遵循。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丰厚的文化底蕴和思想资源。
涵养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周秦以来的历代思想家都非常重视道德的价值,强调以德治天下,懂礼、习礼、守礼、重礼的历史传统也源远流长。这些传统文化为涵养“文明”的价值目标提供了文化底蕴。中华民族以和为贵,崇尚和谐,追求和谐,视和为事物存在的最佳状态。在中国古代思想家的视域中,和谐与有序是自然的本质特征,也是自然存在的必要条件。子思提出了“中和”的概念,认为“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把和谐视为天地万物各得其所、生长变化的根本道理。基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中国古代思想家还倡导人与人关系的和谐、人自我身心关系的和谐、民族关系的和谐与国家关系的和谐。这种“和为贵”的取向、“大一统”的传统和“协和万邦”的气度,为涵养“和谐”的价值目标提供了文化支撑。
涵养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中国古代富有平等思想,如孔子提出的“有教无类”的教育观,主张人不论出身如何,都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极力倡导教育平等;墨子强调人与人之间应是一种无差别、无等级的兼爱,从根本上打破等级和亲疏界限,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中国古代平等思想由于受到多种因素制约,未能发展成为现实,但为涵养“平等”的价值取向提供了文化养分。中国古代推崇正义,如孔子所说“不患寡而患不均”,“不均”是指不遵名分、不按规矩分配社会财富,强取豪夺践踏社会公认的公正、公平准则。较之分配结果即财富占有的多寡,人们对分配方式是否合乎正义更为关注。“崇正义”的文化传统为涵养“公正”的价值取向提供了思想资源。中国古代社会总体上是重人治轻法治,但也不乏法治传统。如韩非要求君主以法律的威严巩固王权统治、建立高度集权的国家;商鞅主张除君主以外,卿相、将军、大夫与民众一样,违法犯罪将受到处罚,改变了过去“刑不上大夫”的历史,以彰显法治的威严。这些文化传统为涵养“法治”的价值取向提供了历史借鉴。
涵养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悠久爱国主义传统的民族,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也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自古以来,国家、民族整体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成为中华民族的共识,也体现在各朝各代的制度、行为规范之中。“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对国家、民族的义务和责任是最高的义务和责任,这种义务感和责任感,是中华民族在人类历史上遭遇大难而不衰,遭遇强敌而不亡的根本原因。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是涵养“爱国”这一个人价值准则的基础。
中国古代思想家提倡敬业精神,孔子称之为“执事敬”,朱熹解释敬业为“专心致志,以事其业”。民间所流传的干一行、爱一行,也是敬业精神的表达。中国古代亦不乏敬业之士,如司马迁虽遭受宫刑,仍带辱坚持完成《史记》,并最终成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些传统是涵养“敬业”这一个人价值准则的宝贵文化资源。在中国古代 ,诚与信最初是单独使用的。
诚是一切道德行为的基础和根本,也是道德修养的关键。信被视为做人的根本和事业成功的保证,也是社会秩序赖以建立、维持的根本和有效治理国家、维护统治的保证。“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与朋友交,言而有信”;“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民无信不立”;“言必信,行必果”,这些众所周知的古训道出了诚信的价值,表征了古人对诚信的推崇,是涵养“诚信”这一个人价值准则的传统资源。
中国传统文化历来注重邻里关系的道德调节,儒家经典《春秋左传·隐公六年》有言:“亲仁善邻,国之宝也”,把善邻看作是国家之宝。孔子认为,“德不孤,必有邻”,只要有德,便自然会得邻善邻。经过历史的积淀,亲仁善邻、乡邻和睦、相容相让、相扶相助成为国人处理邻里的共识。同时,中国古代仁爱思想也充满友善的因素。如孔子认为,爱人是“仁”的基本内容,社会的各个等级之间都应该相互仁爱,特别是居于统治地位的各等级更要爱人,即“君子学道则爱人”。继承这些传统思想资源,无疑有助于涵养“友善”这一个人价值准则。
因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需要的思想资源、精神养分,这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极为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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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赋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的内涵、新的精神气质,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有机整合
毫无疑问,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吸收和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但这种吸收和利用不能简单拿来,需要进行区分筛选、创造性转化和发展。
对中华传统文化进行区分和筛选。中华传统文化浩如烟海,依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对传统文化进行谨慎审视和筛选,区分精华与糟粕,吸收其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契合的内容,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用,这是我们工作的第一步。问题在于,何为精华?何为糟粕?区分精华与糟粕的标准、尺度是什么?没有明确答案,也没有可操作的标准。其实,传统文化是凝固的,依据时代发展要求、实践发展需要对传统文化进行审视和取舍,精华和糟粕也不难分辨。
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回到历史的场景,结合当今时代特征、实践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要求,发掘以往被低估、被误读、被遮蔽的内容,用之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基因,获得新的生长空间、发展机遇,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
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新性发展。继承的目的也在于创新,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要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不能拘泥于传统、为传统文化所束缚。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赋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的内涵、新的精神气质,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有机整合,在传统的基础上开新花、结新果,实现对传统的超越,这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有的文化追求、应当承担的文化使命。今天的文化创新,也就是未来的文化传统。如此,传统文化的内涵也将不断丰富和发展。
(作者单位:杜芳,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陈金龙,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