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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跌倒讹人背后的“深意”
//www.workercn.cn2014-04-08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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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子

  前些日子,深圳上演了一出扶跌倒老人却被讹为肇事者的闹剧。司机的好心换来的不是老太及其家人的感谢,却反被诬为肇事者,令人心寒。社会舆论对这类讹人现象进行了口诛笔伐。“扶不扶”也成了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的面试题目。换一个角度看,讹诈救助人者仅仅是出于道德层面的原因吗?还有没有其他方面的原因?“扶不扶”难题,表面看也许是一个道德问题,但是其成因很复杂,是由多方面问题积聚已久而成,或直接,或曲折,它跟社会保障有关,跟利益有关。本期“思与辨”就来谈一谈这个话题。

  ■ 主持人: 尹传刚(深圳特区报记者)

  ■嘉 宾: 上官酒瑞 (上海市委党校政治学教研部副教授)

  王 琳 (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羽 戈 (青年作家、社会文化学者)

  “扶不扶”表面上似乎是一个道德问题,但在根本上是一个“信不信”的难题

  主持人:扶不扶摔倒的老人,这在有着尊老敬老传统的中国社会,本不应当成为探讨的话题,但现实却是老人摔倒无人帮扶的现象屡屡发生,并促使“扶不扶”持续成为公共议题,其实这挺尴尬的。有一些人认为,是讹人的老人让这个社会更冷漠了,去扶了,怕被讹诈,好心得不到好报。大家如何看?

  上官酒瑞:“扶不扶”现象集中反映了社会上呈扩散和传染态势的“助人恐惧症”。在实质上,这种“恐惧症”背后是人际间的信任缺失和焦虑,因为人们担心助人后被“讹”、生怕帮人后被“诈”。南京“彭宇案”等在各类媒体聚焦下得到了迅速传播,这在客观上给社会传递了一个信号,即好人没好报,做好事没好下场;形成了一种暗示,即不要轻易相信他人,要时刻警惕保护自己免遭诬陷。很多人恐惧成为下一个“彭宇”,不再信任他人,不再救助他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成为一部分人的行为逻辑。这种不信任的氛围一旦形成,就会在社会上大面积传染。 “扶不扶”表面上似乎是一个道德问题,但在根本上是一个“信不信”的难题,而信任焦虑又反过来助推“助人恐惧症”的扩散,导致社会陷入信任迷宫和道德困境。

  因为老人讹救助者,就认为社会冷漠了,可能过于简单,毕竟就整个社会来说,这种现象还是极少数。

  羽戈:将导致社会冷漠的罪责推到倒地的老人身上,显然是不成立的。拿“彭宇案”来说,在我看来,它不是恶因,而是恶果。那种人性的冷漠,早于“彭宇案”而生根发芽于看客的心头,甚至“彭宇案”的生成,即源于这种冷漠所形成的社会思维。“彭宇案”只是令看客为自己的冷眼旁观找到了貌似正当的借口。

  王琳:老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理应得到社会更多的关爱。但路人害怕被讹诈而拒绝救助摔倒的老人,又让老人失去了应有的关爱。从比例来看,“好心帮人反被讹”的例子一定是少数。但在今天这样一个信息化社会里,网络传播的跨地域特征和放大效应,使得这些个案所包含的负面信息被凸显出来了。总体上看,老人对帮扶者报以感激的,还是多数。

  在看病贵的条件下,道德最后屈从于利益,违心地选择讹人

  主持人:扶摔倒的老人反被讹的事,在社会上时有发生,春晚小品都把节目搬上了舞台。讹人者理应受到道义和良心的谴责,但是我们是不是也应当想一想,讹诈救助人仅仅是出于道德方面的原因吗?还有没有其他原因?

  羽戈:讹诈救助者,原因多多,缺德只是其一,而且未必是最重要的那个。有时是头脑问题,如倒地的老人有些发晕,认错了人;有时是制度问题,如倒地的老人没有医保,无法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只能昧良心,恩将仇报。所以,我们做判断时应该考虑人性深层的弱点,而不是流于表面、流于口号。

  王琳:从老年人这个特殊的年龄段来探讨因摔倒而引发的讹诈,一个值得关注的原因,我认为是老年人对社会转型的不适应,尤其是对一个日益陌生人化的社会充满抵触情绪。在他们的社会经验里,一辈子主要时间都在跟熟人打交道,也主要依赖人际关系来解决彼此之间的纠纷。对于发生在陌生人社会中的路人帮扶,老人们缺乏法治意识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加之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家庭的负担与压力居高不下,一些老人无论在精神上还是物质上都极度缺乏安全感,从而导致了老人讹诈帮扶者的个案一再发生。

  上官酒瑞:对救助者进行讹诈是不诚信、不道德的表现,是对社会爱心的粗暴践踏,在任何社会、任何时期都应受到道义审判和良心谴责。不过,事情可能并非如此简单。去年沈阳的一位老人被撞后说了一句话——“我有医保”,反映了这样一种现实,即个别老人对救助者讹诈是迫于经济压力,是对自己跌倒受伤后缺少医疗保障而做出的无奈选择。有些老人在讹人之前肯定进行过思想斗争和道德抉择,但在看病贵的条件下,道德最后屈从于利益,违心地选择讹人。从这个意义看,医疗保障的缺陷在很大程度上“倒逼”了一些老人的讹诈行为,而讹诈现象又直接造成人们彼此间的不信任,进而强化了“助人恐惧症”。这样的因果链关系说明,如果一个社会不能为摔倒的老人充分支付医疗成本,那就要在社会信任和道德方面支付更加高昂的成本。

  还有一些老人跌倒后,首先想到的是儿女的“脸色”,怕给儿女添麻烦,在这种心理下,就将扶自己的人当成了拯救自己的最后一根“稻草”,以此希望减轻儿女的“负担”或者某种不耐烦。

  人心之疾,终须人心来医

  主持人:明乎此,国家、社会各方可以做些什么,如何解决老人讹诈救助者的问题,让大家不再为扶不扶而纠结?

  羽戈:记得去年北京市民政局曾推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针对在北京生活或工作的老人,保险费为17元/份(一些低保人员,由市政府出资投保),期限一年,投保者倘在公交车、出租车、地铁、公园等公共场所发生跌倒、摔伤等意外伤害,均可获得保险赔付,最高可获20万元。这便是善政,用制度规约人心,虽不能根治世道人心的病症,至少有所遏制。

  人心之疾,终须人心来医。有一个段子,说老人摔倒了,如果没有人扶他,他自然无人可讹;如果我们大家一起去扶他,他同样无人可讹——不知该去讹谁。冷漠的解药,是爱心。制度只能预防恶,爱心才能唤醒沉睡的善意。

  上官酒瑞:这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其中,健全相关的制度体制、优化媒体传播是至关重要的。政府有必要进一步扩大医保覆盖面,加不知该去讹谁。冷漠的解药,是爱心。制度只能预防恶,爱心才能唤醒沉睡的善意。大力度、提高水平,健全老年人的医保体系,这有助于增强摔倒老人对生活确定性的预期,降低对高额治疗成本的“恐惧”,这对终结“助人恐惧症”、净化社会道德环境也具有一定的功效。通过立法对帮扶者进行司法保护和救助也是非常必要的,如深圳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提高了讹人者的违法成本,对那些愿意施予爱心和善德的人给予了保护。

  王琳:政府层面,当然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扩大社会保障范围,让老年人老而无忧,老有所乐。司法层面则应以司法公正来为帮扶者提供坚实的保障,让那些讹诈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警示和预防讹诈的发生。若有可预期的法律为后盾,路人自会逐渐恢复扶人的信心,社会的整体向善之心也才能更好地被激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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