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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法律其本质是体现、伸张、捍卫公平正义。霸王思维及条款恰恰违背职业道德,推卸社会责任,背离法律精神,摧毁诚信体系。
你到银行取钱,如果职员多给了你,你拿走,或你到银行自动柜员机取钱,机器多给了你,你拿走,那么,银行均可以盗窃罪报案逮你。这样的案例很多,有几起还在全国引起反响与讨论。但反过来,如果是银行少给了你钱,则用八个字——“离开柜台,概不负责”将你打发了之。这样的案例同样时有发生。再比如汽油,石油行业的价格只强调与国际油价波动接轨挂钩,但究其实,国内石油供应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国内开采的,二是国与国之间互惠互利签订合同供应的,三是即时采购的,那么油价是怎么定出来的?谁定?涨三降一的价格浮动模式依据是什么?还比如医院,且不说手术协议上的所有风险几乎都由患者家属负责,只说那里面的价格也随心所欲,因地制宜,如同样一个心脏搭桥支架,此院可能几千一个,彼院可能就几万一个,依据是什么?由谁来定价?还有通讯业、电力业的相关条款……真是说不明更道不清。
这就是社会上常常议论的所谓“霸王条款”。霸王条款来源于霸王思维。首先是中国数千年挥之不去的农耕文化下小国寡民意识作祟,这种文化建立在个人与血缘家族基础上,而不是理性的社会基础上,其特点是只关心自己和亲属,对他人的苦难视而不见,推而广之,就是不懂得个人与行业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与义务。其次,是市场的不完善。这些称王称霸的行业虽然名之曰市场运作,自负盈亏,但究其实,几乎都是垄断性质的,与几百年前的封地建郭占山为王一样,利用资金资源政策的雄厚优势,垄断一隅,霸占一方。再次,是国家法律的疏离与行政管理的乏力。霸王思维的繁衍和复制,不可抑止,泛滥成灾。
任何一个国家,特别是文明国度,行业自有行业道德,肩负社会责任,更重要的要有法律思维。行业是构筑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元件。一切行业的规则、条约等必须服从法律,在法律范围内制定。真正的法律其本质是体现、伸张、捍卫公平正义。霸王思维及条款恰恰违背职业道德,推卸社会责任,背离法律精神,摧毁诚信体系。法国哲学家帕斯卡尔说得好:“没有力量的正义是虚弱的,没有正义的力量是残暴的。”行业规则里的霸王条款无疑是后者。
解决霸王思维痼疾,还得挥舞管理之剑和法律之盾。政府应挺身而出,积极履责。一是要组织综合型专家及民间相关人士对各行业的霸王条款进行清理,而不能只简单责成其自查自纠了事;二是找出这些条款存在的问题,分析其症结与危害;三是对所有霸王条款坚决予以废除;四是从今往后凡与消费者相关的行规行约必须体现人本精神与社会责任,逐步实现规范化与法制化。比如日本,因是地震多发区,对建筑业的质量要求非常严格,包括用材、材质、层高等多方面都有细密的标准。并且将这种行业标准纳入法制轨道。谁违犯这些规定,建筑商必须接受巨额罚款。如出现质量事故,还必须对消费者予以高额赔偿。他们对食品行业、石油行业、电信行业、医疗行业等等,在质量、价格、安全等方面同样实施无缝隙监管。
反观国内,出了事故,行业方首先想的是如何利用霸王条款推卸责任,如何利用强势地位保护好自身利益。受害者很多时候喊天不应,叫地不灵,生生冤找不到头,债找不到主。当然,解决霸王条款还需一个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 。要打开一扇法律政策之门,允许民营资本进入那些垄断行业,或者,像美国肢解“微软帝国”一样,政府有意打破垄断,建立正常的市场竞争格局,真正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但愿这种霸王思维及霸王条款尽快成为历史。
(作者系湖南文化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