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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养老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
//www.workercn.cn2014-07-15来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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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戚伏堂

  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三年以来,我市加快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参保人群不断扩大,享受待遇不断提高,养老保险事业快速发展。

  一、我市养老保险事业取得的成绩

  1、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建成。近几年来,我市以建立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为目标,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适用于城镇和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2010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经过不断整合完善,目前宁波市已经建立了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为主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本市户籍人员无论城市或农村,参加相同养老保险,实行同样参保缴费标准,按同样养老金计发办法领取待遇。

  2、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工作持续推进。1993年起原民政部门牵头实施的“老农保”可退可转,目前多数人员退出后参加或享受了其他养老保险,部分人转换衔接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03年起实施的被征地人员保障,目前可以通过自愿转换衔接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后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008年起实施的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现已调整为个人也要缴费,已逐步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轨,并基本解决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问题;本地户籍人员参加了城乡居保或被征地人员保障后,到企业工作仍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达退休年龄时,两个险种之间可相互折算,选择享受其中一份养老保险待遇。

  3、从制度全覆盖逐步走向人群全覆盖。近几年,我市大力推进社会保险向城乡其他人群和外来务工人员延伸,加快社会保障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的推进步伐,本地户籍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列入市政府年度实事工程。我市基本按“三步走”的目标要求,至2014年目标参保率达到90%,至2016年目标参保率达到92%,至2020年目标参保率达到95%。2013年5月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户籍居民参保信息登记系统”,直接延伸至基层乡镇、街道社区,有力推进本地户籍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进度。

  4、各类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我市坚持按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做到“不差一分,不拖一天,不漏一人”。截止2014年6月底,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已达64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10年提高,目前人均养老待遇达到2163元/月,较2011年同期水平增长25.5%;全市城乡居保养老金待遇享受人员为75.8万人,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提高到140元至190元/月,较2011年同期水平增长73%;全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享受人员为36.4万人,待遇标准按缴费档次不同,可享受300元至800元/月。

  5、养老领域历史遗留问题有效解决。2011年以来,我市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政策规定,全力投入解决养老保障领域部分群体性利益问题,解决了全市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相关群体的养老保障问题,将其转换衔接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内,解决了一大批群众的养老后顾之忧,并逐步提高了养老保障待遇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尽管我市养老保险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面临着诸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提前、城乡居保政策存在“城乡二元”痕迹等问题与挑战,今后要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我市养老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

  1、养老保险制度应打破双轨制运行模式。在企业实施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也应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参保人员也要执行类似于企业的个人缴费方式并建立个人账户,并同步改革事单位养老金计发办法。机关和参公单位要在国家顶层设计基础上恢复个人缴费、建立职业年金,探索新招公务实行聘任制,“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逐步推进公务员养老制度改革。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现现收现支养老金的代际转移。

  2、养老保险制度应解决碎片化问题。前几年我市针对不同群体出台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制度,这些制度在当时是养老制度的创新,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从目前看,这些碎片化制度的存在,不利于全市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当前迫切需要研究适应人员流动后养老保险制度之间可衔接转换,必须有序退出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将其转换衔接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序推进被征地养老保障转换衔接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失土农民直接参加养老保险;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并入城乡居保,取消外来务工人员保险,为将来国家提高统筹层次创造条件。

  3、养老保险制度必须应对人口老龄化危机。我市是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新增劳动力逐年递减,企业操作一线劳动者主要来自外地,随着产业梯度转移,政府治理环境力度加大,企业实施“机器换人”,参保缴费人员将来会逐年减少。而目前我市企业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0岁),与我市预期平均寿命严重不符。我市执行的退休年龄政策是上世纪70年代国家制定的,迄今已经历40多年,人口预期寿命目前我市已达到了平均76周岁以上,加上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也使得劳动年龄段人口相应下降,因此随着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使得弹性延迟或逐年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将成为必然趋势。

  4、养老保险还须建立一个多元的保障体系。养老保障体系应当是一个多元的保障体系,为能最大程度地分散养老金支付的风险,早在1995年国家就出台过一部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直到2004年出台《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后,这项制度才真正开始建立。如果企业年金制度能够建立,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就有了“双保险”。按照国际经验,企业年金能在政府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增加20%至30%的替代率。但从目前来看,我市多数企业均未实施,只有极少数效益好的国有控股企业在实施,这项制度尚需加快推进。

  (作者为市人社局副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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