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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安全感的社会,应该是通过司法制度来实现的,而警察是其中的一个具体执行者。
新西兰是个平静而相对安全系数较高的国家,这里的房屋建构多少也体现这个概貌,大多为木房子,大玻璃落地窗,没有防盗网,在中国人看来,显得单薄而易遭破坏,但实情却是相反的,这里严重的刑事案较少。新西兰社会相对封闭,近十年移民渐多,社会构成复杂,又由于经济开放了,受国际因素影响多了,社会福利减少,各种问题积下来,最后间接地反映在治安问题上,就是小偷小摸,店铺抢劫,日渐增多,让人对此状况日渐不满,把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在警察身上。
这里的警察权力很大,但执勤不配枪,遇到带枪的嫌疑人,才招特警带枪过来,似乎什么事情都可以管,但常让人们抱怨。在人们看来,警察对案发频繁的入室盗窃案并不热心,只关心你买没买保险,一般建议向保险公司索赔了事,传统上人们视小偷为弱势,情感上同情,法官判刑不重,警察感觉努力白费,渐渐丧失积极性,转而把注意力放在了抓酒驾和超速上,成为大家的笑谈。
举例说说,案例一,一小偷进屋行窃,和屋主照面。按这里的法律,要是小偷被追打而惊慌逃走摔伤身体的话,屋主要被追讨赔偿的。屋主指后门让其离开,省得自找麻烦;案例二,一中国小姐和进屋小偷相遇,小姐大发雌威,追打小偷,将其脸部抓伤,小偷望风而逃。警察来到,批评小姐不该抓伤小偷的脸。
此类案例,中国人很难理解,议论纷纷,批评者见多,但当地人习以为常。这些年,由于对治安状况不满的人越来越多,加强刑罚的呼声日高,各个政党在竞选政纲上,也多了对刑罚改革的关注,希望借此争取选民的支持,但民主国家办事效率低,各方利益博弈过程漫长,要让传统观念转变过来,还需要漫长的路要走。
当然,平常警察待人和善,热情助人,但在执法过程中,却是坚决按规则做,出现问题,另案依法处理。这里常播放警察执法的电视节目,有警察对劝阻无效的嫌疑人执法暴力的画面。有一案例,一来探亲的上海中年妇人,因拖车问题与拖车公司员工发生纠纷,不听劝阻对抗,被几个警察强压在地上手铐而受伤,引发当事人投诉而影响甚大,后公布案情后,警察的执法过程得到认可。在新西兰,警方一般执法起来,就像电脑执行输入的指令那样,有问题则留待相关部门处理。
警察是司法意志的具体体现,说得生硬点就是执法机器,虽然可在执法过程中加入人性化等元素,但说到底还是法律条款的“人性化”体现。警察不敢执法或执法犯法,都会引致人们对司法制度的不满,进而引发警察对自身执法正当性的怀疑,在这多方的猜疑之中,司法的角色会陷入到尴尬的境地,受到损害的是司法,最后承担结果的,是生活在该司法制度下的人民。
一个有安全感的社会,应该是通过司法制度来实现的,而警察是其中的一个具体执行者。就我观察,在现有制度下,新西兰的警察执法也有让人诟病之处,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警察熟悉自身的业务和角色,敢于执法,执法公正,出现问题,交给相关部门或法庭去做裁决,清晰界定自己的角色。如此的执法程序,能让人对司法制度保有信任,而法制观念深入到日常生活中,最终的受益者还是国家和人民。
(作者系移居新西兰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