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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三天两头与骗术较量、一不留心就可能中招的局面不该继续下去,因电信诈骗每年蒙受高达百亿元损失的情况不能恶化下去,对日益专业化、集团化、产业化的诈骗团伙必须给予严厉打击、震慑。
“猜猜我是谁”、冒充公检法……近期,新一轮诈骗电话泛滥成公害,不少人深受其扰——10月28日,《经济参考报》披露了诈骗团伙产业链,称电信诈骗犯罪呈现产业化、企业化、集团化运作态势;由于用工需求大,一些团伙甚至出现“缺工”现象;严密的组织分工体系向境外延伸,形成跨国犯罪链条,而近10年境外头目几乎无一人落网;不少地方的电信诈骗手法已经形成“品牌”,如福建某地的“冒充公检法”、湖南某地的“PS诈骗”以及广东某地的“猜猜我是谁”等,涉事区县的乡镇已有“被标签化”之势。
电信诈骗,公众对这一存在身边若干年的犯罪活动并不陌生,很多人都经受过这类骗术的“考验”,从传统的“中奖通知”、“缴费通知”,到眼下时兴的“猜猜我是谁”、“二胎补贴”、“东莞被抓”、“涉嫌洗钱”等,可以发现,从以往的“自说自话”,到具备“对话”能力,骗子的“剧本”越来越丰富,“演技”越来越逼真,话题也越来越“与时俱进”,而与之相应的是,公众的智商不断被动接受更高级别的“考验”,花样翻新的骗术令人防不胜防,懵懂中招的总是不乏其人。公安部数据显示,2013年电话诈骗发案30余万起,近3年来每年涉案金额超百亿元。公安部门一直重点打击电信诈骗行为,可骗子非但没有收敛,反而无孔不入,原因何在?
大批人为赚“快钱”铤而走险,首先是缘自低成本、高收益的诱惑。抛却这项人所共知的利益因素,还有很多关键环节本不应“助长”这一犯罪。
一是司法打击震慑乏力。根据公安人员的说法,“现在抓到的人基本上定不了诈骗罪,大多数也就是判一年几个月”。如此打击力度不但打不痛犯罪分子,连伤其皮毛的程度也很轻微,心无忌惮之下,难怪犯罪分子“前赴后继”,即使被抓,出来后仍会重操旧业。因为在他们看来,用一两年的自由换上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收入,完全“划得来”。更令人遗憾的是,报道说,“近10年境外头目几乎无一人落网”,所抓获的多为处于犯罪链条末端的“取款人”。擒贼未擒王,就难以撼动犯罪团伙的核心和根基,电信诈骗活动自然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电信运营商难辞其咎。公安部统计,2013年,使用改号电话软件作案者占90%以上。诈骗活动“科技含量”高,运营商可以叫屈,“剧本”情节严密完整,运营商可以免责,但改号冒充运营商、银行、公安等行为,等同于在运营商的地盘上撒野,运营商何以无能为力?当眼下很多软件都能识别并标记某电话号码为诈骗电话、骚扰电话时,运营商何以不能识别并直接拦截屏蔽?是不是这些电话的铺天盖地为运营商带来的经济利益,让运营商乐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与银行工作人员在转账最后一关“救”下不少轻信者相比,与金融单位群发短信提醒客户注意新型骗术相比,说运营商在防范电信诈骗上不作为、不主动,并不为过。
公众三天两头与骗术较量、一不留心就可能中招的局面不该继续下去,因电信诈骗每年蒙受高达百亿元损失的情况不能恶化下去,对日益专业化、集团化、产业化的诈骗团伙必须给予严厉打击、震慑。对此,公安、银行、电信运营商除了要及时提醒、普及防诈骗知识之外,也要把自身技术的更新换代当做一回事;从法律层面,有必要针对电信诈骗的特点和难点,对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修改和细化,使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有可操作的法律依据,使基层打击电信诈骗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