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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把需要循序渐进推行的改革,简化为一套指标、一个数字,“避繁就简”,对管理者来说是一种懒政,对基层工作人员来说,不得不疲于奔命,甚至催生造假等违法行为。归根结底,这仍然难逃“数字出官”的痼疾。
民政官员为了完成火葬任务居然花钱买尸体——据11月2日《京华时报》报道,近日,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尸体罪,被广西北流市公安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中一人是广东省高州市荷花镇政府社会事务部主任,一人是广东省化州市那务镇政府综治办副主任,二人均负责当地的殡改工作。
这两名基层民政干部买尸体的原因,是当地盛行土葬,而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旧的丧葬习俗,节俭办丧事,是我国殡葬改革的方针。于是,当地对每个月火葬的人数下了任务,完不成任务的民政官员因此想到了买尸体,而卖尸体赚钱的人为了保证“货源”,盗窃尸体,最终案发。
一起盗尸案牵出了两名基层民政官员,也牵出了当地荒唐的政策。而这种“指标化”的管理方式,人们并不陌生。媒体曾曝光,有地方下达过破案指标、刑拘指标,有地方下达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指标……每一桩类似新闻都会引发不小的争议和质疑。
客观地说,相关部门给出这些指标应是基于一些合理计算和对此前经验的考量,某种程度上也确实能督促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履职,为维护社会治安、保证安全生产、保证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等多做工作。然而,这些指标的负面影响也比较明显——抓足额的小偷,前提是确实有这么多小偷;完成火葬任务,前提是确实有这么多人死了。某些指标能否完成有相当多不可控的因素,小偷在哪儿作案、什么时候作案,随意性较强;生老病死更是自然规律,如果今年就没死这么多人,拿什么火葬?
不难想见,这些指标往往和主管者的政绩、升迁有很大关系,于是,有些完不成指标的人动起了歪脑筋。有人“被小偷”,有人“被精神病”,有人开始买卖尸体。更有甚者,可能因为当年的死亡指标超出而瞒报事故或者隐瞒死亡人数。荒唐的指标催生了多少荒唐作为?又结出了多少覆水难收的恶果?
指标、数字,固然是一种可以一目了然的、直接的业绩政绩展示,但也往往难逃僵化和走形式、走过场的应付了事。把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把需要循序渐进推行的改革,简化为一套指标、一个数字——能完成指标就是好样的,完不成的什么都白扯,“避繁就简”,对管理者来说是一种懒政——我不看你平时做了多少宣传火葬、劝导百姓改变落后观念的努力,我就看你火化了多少尸体;我不看你平时怎么教公众预防小偷、怎么认真排查治安隐患、出警有多迅速,我就看你抓回来多少人,甭管是不是真小偷——如此,对基层工作人员来说,势必不得不为了完成指标而疲于奔命,无暇顾及更好地解决问题的方法,一旦完成不了指标任务,只能想办法“变通”,甚至催生造假等违法行为。归根结底,这仍然难逃“数字出官”的痼疾。
对基层政府部门工作业绩的考核,仅靠简单的数字,尤其是一些较难预判的数字,对被考评者来说不公平、不合理,对公众来说也有不小的隐患,或许人们随时有被拉去滥竽充数的风险。
数字指标在对政府部门及公务员的评价和考核中,只能是一部分,而不能是全部,甚至不能是主要部分。这些数字指标的出台一定要建立在科学分析此前数据、尊重调研和经验的基础之上,不能拍拍脑袋决定。这种评价考核应该有科学、精细、全面的多维多元标准,本着督促公务员依法行政、有所作为而不是乱作为的原则,不能一个数字“定乾坤”。这也是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