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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中国乡村社会,已经不可能存在像古代那样退居乡里的士大夫了。一代之事必有一代之人为之。新的时代必将有契合它的各种秀异分子。因此,不同的乡村区域,应结合本土实际,着力培育和凝聚新乡贤。
情感认同。一方面,以故土情来激发本地民众或者吸引在外地工作生活的同乡对家乡的热爱、眷恋,使他们积极参与、支持乃至组织建设美丽乡村的各种事业;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当下在乡村推行的各种政策制度,是否契合民众的“喜、怒、哀、惧、爱、恶、欲”(即孔子说的人之七情),是否是以普通人的具体情况为出发点、落脚点,制定、调整各项政策制度。孔子讲的“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务必要引起政策制度制定者、修订者的高度重视。只有这样,在乡村社会推行的各项举措,才可能引起民众包括新乡贤的情感上的共鸣与认同。明显违逆人情、人欲、民俗的措施,是难以被民众所认可并广泛实施起来的。
价值引领。中国古代的乡贤,一方面“他们在地方上热心公益,保家卫国,造福一方”,另一方面积极“推行以儒家为主的社会价值观,维护乡村社会秩序的稳定”。那么,今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可以扎根乡村?依靠什么样的力量和载体来扎根乡村?首先要弄清楚乡村社会民众的价值追求是什么,这种价值追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什么关系。有学者认为,中国古代社会的农民赋予现实生活意义的一套价值系统是“传宗接代”,“通过传宗接代,个体有限的生命融入到子子孙孙向下传递的无限事业中,产生永恒意义”。但如今农民的“这种传统价值与现代社会中个人奋斗、自我实现的价值并不相容,正被作为愚昧落后观念被遗弃”。因此,可以说在中国广大的乡村社会,民众面临着安身立命的价值如何构建的重大问题。到底构建什么样的价值观来促进乡村治理呢?大体应从人本性、乡土性、亲善性和现实性四个要素来综合思量、培育和传播乡村社会的发展目标,使之成为本土的文化共识,使之成为“与基层治理相适应的价值文化与社会认同”。一般而言,友善、诚信、互助、和睦、公道、安康,是乡村社会民众乐于接受、愿意遵守和易于传承的价值信条。新乡贤正是熔铸和传播这些价值的积极力量和重要支柱。
荣誉认可。乡贤在中国古代社会本身就是对有德行、有贡献的社会贤达去世后予以表彰的荣誉称号,是对他们人生价值的肯定,是一种荣誉认可。地方上还建有乡贤祠,以便世人铭记他们的嘉言懿行、学习他们的献身精神、怀念他们的恩德善行。这更是一种令家人、族人和乡党倍感荣光的无上荣誉。当下,对新乡贤的激励可以通过多样化的形式:颁发牌匾,让世人瞩目;汇编成曲,令世人传唱;绘像于墙,使世人观瞻;列入馆藏,供世人感念;载入方志,俟来者效仿。
教育涵养。古乡贤及其事迹已经不可复原和再现,但他们的道德精神与力量通过文献和文物在代代相传,这就形成了乡贤文化之传统。为此,就要形成新时代的新乡贤文化。这样古乡贤的道德精神和力量才可以传承下去,才可以成为涵育乡风、敦化民风、醇厚人心的持久力量。一个重要工作就是要总结出每一地域新乡贤的道德精神,然后再通过两种常态化的途径加以传播、颂扬与承继:一是融入蒙学内容,使孩子自小就对乡贤有向慕之心,以其为榜样,激励他们端正德行,立志贡献地方和国家。二是载入族谱,形成家训,以便垂范后人,供他们传习和效法,使家族永沐荣光。(作者为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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