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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至明初的战争与北方人地关系变迁
王丽歌//www.workercn.cn2014-10-29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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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争对人类历史的影响是巨大而复杂的,既可以推动科技的进步,也会给农业生产和人地关系发展造成很大冲击。宋至明初这300年间,对于中国淮河以北地区来说,战争的破坏作用格外突出,是导致北方经济发展落后于南方的主要原因。据《中国军事史》统计,仅1101年到1400年就发生了600多次战争,其中金、元、明改朝换代的大战乱,对北方人口和经济发展造成的破坏尤为严重,使人地关系出现了曲折起伏的阶段性变化。

  宋金交战期间,人地关系遭受破坏。北宋时期,中国人口和经济的发展超越汉唐。徽宗大观年间(1107—1110年),淮河以北的北方地区约有700余万户居民,占全国人口的2/5。河北大部、山东的济水两岸、河南的开封府及关中渭水平原,都是人口密集之地。但是,从1115年到1141年,金朝先后灭辽伐宋,北方祸结兵连,大量民众死伤或渡淮南逃。尤其是1127年“靖康之难”爆发后,黄淮流域作为主战场,遭金军“纵兵四掠,东及沂、密,西至曹、濮、兖、郓,南至陈、蔡、汝、颍,北至河朔,皆被其害,杀人如刈麻,闻臭数百里,淮泗之间亦荡然矣”(《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河南、关中等地,户口损失更是惨重,许多地区出现了荒无人烟的惨景。在这次战乱中,北方人口减少了约300万户,原来土肥民众的中原地区变得土旷民稀。战争还破坏了水利,不但影响了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也开始恶化,黄河水患加剧,成为此后几百年里困扰北方发展的一个重大难题。

  金朝统治北方期间,人地关系缓慢恢复。自天会八年(1130年)金军有效占领华北后,黄河以北因较早止戈散马,人口和社会经济开始走向恢复。1141年绍兴和议后,位于黄河以南的河南、山东、关中等地也进入了恢复状态。到金世宗大定年间(1161—1189年),燕京、河北、河东及山东清河两岸的济南府、淄州、益都府等地,已经成为人烟稠密、寸土悉垦、物力丰富的地区了;金章宗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在世宗的基础上继续发展。《金史·食货志》记载,泰和七年(1207年)北方著籍户数达840多万,53532151口,已经超过了徽宗时淮河以北地区的人口数量。劳动力的增加为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可惜没过两年蒙古大军就发动了对金战争,北方再次陷入战火硝烟中。

  金元战争期间,人口剧减。从卫绍王大安三年(1211年)开始,成吉思汗率军南下,华北城池连连失守。蒙军烧杀抢掠,动辄屠城,所过之处民众四散逃命,农业生产无法维系。如《元朝秘史》所载,“鞑靼残破河东、河北、山东、山西,覆十七府,九十余州,镇、县两千余处。数千里间杀戮皆尽,城郭丘墟,金帛子女、牛羊马蓄皆席卷而去,屋宇悉皆烧毁。”关中地区经元军铁蹄的蹂躏,人口也所剩无几。河南作为金元两军奋力周旋之地,不仅惨遭战火,还出现了严重的饥荒和瘟疫。到金朝灭亡两年后(1236年)元朝统计户口时,北方仅有百余万户,与金泰和七年时户数相差甚远。可见,这次长达20余年的战争,对北方人地关系所造成的破坏非常严重,此后人口与经济发展的元气大伤。

  元朝中期有限恢复。金末战争的沉重打击,加之元朝的高压重赋政策,导致流民难以复业,人们纷纷弃土避赋,不利于北方人地关系的恢复。到元世祖忽必烈时,随着汉化政策的深入推行,这种局面才得到改善。《元史·世祖纪》载,至元七年(1270年)北方著籍户数为1939449,较金朝刚灭亡后有所增长。若按吴松弟先生的估算,到至元三十年北方户数最多也不过240万(《中国人口史》),仍远少于金朝时期。恰逢气候转冷期,从元成宗后期开始自然灾害加重,农业生产受到了很大影响。到武宗以后,陕西、河南等地经常发生水旱灾害,大量人口死于饥荒,“陕西、河东、燕南、河北、河南诸路流民十数万,自嵩、汝至淮南,死亡相籍”(《元史·文宗纪》)。此外,元朝奴隶制残余势力较强,许多宗室官僚固守游猎传统,将良田变为牧场,同时滥刑虐政,使农夫不得安于田里,严重妨碍了农业生产。因此,元代北方地区人口恢复非常有限,农业和经济也未能赶上宋金时期水平。

  元末明初战乱,人口再度锐减。元朝末年,朝政腐败,土地兼并严重,黄河水患频发,民不聊生。北方作为各方势力角逐之地,起义军的反元斗争、起义军之间的兼并战争和皇位争夺战争纷纷爆发,兵荒马乱下人口锐减,白骨露野。残兵流寇所经之处,百姓财货被抢掠一空。河北、山东、河南等地十室九空,赤地千里。如《元史·张桢传》所记:“河南提封三千余里,郡县星罗棋布……而今所存者,封丘、延津、登封、偃师三四县而已”,到惠宗二十四年(1356年),“燕赵、齐鲁之境,大河内外,长淮南北,悉为丘墟,吴陕之区,所存无几”。这次北方地区所遭受的破坏更甚于前两次改朝换代的大战争,所存人口数量降至历史最低点,以致明初只能通过大规模移民来充实人口。

  明初略有恢复和“靖难之役”造成大浩劫。明朝建立后,政府实行大范围的移民与屯田政策,河北、山东、河南等地因移民的入迁使劳动力得到了补充,生产逐渐恢复。到洪武二十六年,北方人口不足问题有所缓解,荒闲田地基本得到了耕种。据《明会典》,当时北方5省户数合计约230万,接近元朝至正三十年水平,占户口总数的21.5%;有农田近3.5亿亩,占农田总数的41%。这既说明北方人地比率高于南方,也反映北方较之南方地广人稀。明太祖去世后,“靖难之役”使得战争在华北地区持续4年之久,摧毁了洪武年间的恢复成果,人地关系再度受到重创,人口数量再度锐减。朱棣登基后,只能再次进行移民,北直隶是这次战争中人口减损非常严重的地区之一,以致后来永乐年间仅此一地就迁入了约200万人口(《中国人口史》)。

  综之,战争虽不是影响人地关系变迁的唯一因素,但却对人地关系变迁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宋至明初北方地区频繁发生的战争,不仅使北方人口数量几度大规模下降,人地关系曲折变化,还扭转了宋以前的人口分布和经济发展格局,形成了“南之人众,北之人寡;南之土狭,北之土芜”(《农政全书·农事下》)的局面。北方由地广民众向地旷民稀的转变,人地比重的不断下降,使黄河流域失去了促进经济发展的人口优势和动力,与南方日益地狭人稠的长江、珠江流域相比,社会经济发展缓慢,丧失了在全国经济格局中的“重心”地位。(作者单位: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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