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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转型的重庆思路
//www.workercn.cn2014-05-26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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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牟延林

  高校发展形态大致可以分为新型、转型、定型三个重要阶段。新型是起点、转型是需求、定型是深化。其中,转型意味着高校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办学体制、办学举措的整体转变,是地方本科高校从追求传统的、既定的“学术型”向现代的、创新的“应用型”的整体位移,是一场国家、民族需求倒逼教育领域深刻变革的客观需要。目前,新建本科高校学科专业趋同、人才培养同质化、服务区域经济能力弱、学生就业能力差等态势,导致出“一大一少”(毕业生规模大、行业企业可用之才少)的应用人才需求危机,迫使地方本科高校必须转型,重新审视新定位、新规划。

  转型过程与评价

  地方本科高校能否顺利转型、进而定型,关键是制定一个好的转型方案,并构建一套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来评价与审视方案的优劣。重庆有6所高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应用技术大学战略研究试点高校,占教育部试点高校总数的近1/6,占重庆新建本科高校的1/2。我们首先制定了转型方案评审指标体系,以评审为抓手促进科学转型。评审指标包括:一级指标3项,即方案制定过程、方案主要内容和工作保障;二级指标14项,即:转型发展调研论证、程序审核、学校章程、办学定位、办学结构、专业特色、产教融合、教师队伍、实验实训、教学教法、教材建设、组织领导、经费保障、舆论宣传等。满分100,规定70分以上为通过,60—70分为暂缓,60分以下为不通过。在此基础上,我们聘请教育部知名专家、市级部门主管领导、相关行业企业负责人等组成专家组,对6所试点高校的转型发展方案进行了逐一评审。通过考核,有4所试点高校转型方案通过、2所暂缓通过。这对试点高校是一次检验,对观望的其他本科高校也是一次振动,防止盲目性、防止滥竽充数。

  转型与制度设计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地方高校转型起步晚、法制化建设滞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规定笼统而不系统,甚至无法可依,政府的引领性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利益攸关方的权益、地位、作用没得到很好的保障,政府、行业企业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因此,必须加快制订《应用技术型大学条例》,明确应用技术型大学的地位、作用、管理、办学方向和运行机制等重大事宜;修订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内容。从“四大载体”,即学校、教师、学生、课程出发,建设一套法规体系,包括应用技术型大学布局、规划、资产、人事、准入退出、教师注册、教师待遇、教师引进、学籍注册、学生资助、课程建设、教材编写等内容。

  转型与激励

  促进高校转型关键在于落实好高校办学自主权,把《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的七项办学自主权落到实处、落到行动中。处理好办学自主、监督管理、评价激励的关系。特别是应得到政府更多的政策支持,发挥好“五个调控激励作用”。一是分类拨款调控。经费向应用技术型高校倾斜,探索新的拨款机制和标准。二是专业设置调控。增加应用技术型专业的数量和比例。三是招生计划调控。招生指标向应用技术型高校和紧缺、急需人才的专业倾斜。四是就业目标考核调控。对专业对口就业率低、排名靠后的专业,采取限期整改甚至停办等措施。五是院校设置调控。凡是要更名为“大学”的高校,或新设本科高校,必须是应用技术型学校。

  转型与利益攸关方

  推进地方高校转型,实施产教融合式发展战略,重点在于做好“六个纳入”,即:把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纳入产业转型升级总体规划;把技术开发与服务纳入行业企业科技创新体系;把实践教学设备和设施建设纳入行业企业生产一线基本建设体系;把“双师型”教师队伍培育纳入行业企业“能工巧匠”培训体系;把师生服务保障纳入社会服务保障体系;把毕业生就业创业纳入行业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体系。经过近一年的思考,重庆市于4月11日成立了“重庆市属高校转型发展联盟”,制定了联盟章程,明确了性质、目标、任务和责任,联盟整合相关资源优势,为高校、政府部门、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有关团体等利益攸关方搭建一个交流协作的平台,实现应用技术技能人才“供与需”的无缝对接。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高等教育系统分为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两大系统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成为高校统筹管理和分类指导的必然选择、教育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教育规律理性回归的必然选择。

  (作者系重庆市教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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