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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摘编:建设法治国家须打破“差序格局”
//www.workercn.cn2013-10-28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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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春耀在《光明日报》撰文指出,在当下中国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法治”已经成为高频词汇;法治的理念和精神,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深切期盼;法治的实践和工作,越来越深刻地影响人们的生活,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从总体上观察,实行法治的主要难点和阻力在权力约束、人权保障、差序格局三个方面。制约中国实现法治的深层次障碍和阻力,不仅来自权力约束和人权保障的缺失,而且还有来自传统社会交往习俗、人际关系准则的排斥和扭曲。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深刻调整和变化时期。一方面,先前因革命斗争和政治运动所带来的、以阶级身份为基础所形成的“差序格局”已经基本解体,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从身份到契约”的变化在逐步加深;另一方面,传统社会中的“差序格局”却在宗法伦理精神引导下,以个人血缘、亲缘、地缘等自然关系和“同乡”、“同学”、“同事”、“会员”等拟制关系为依托,愈益明显地表现出来,“关系社会”、“熟人社会”呈现加强和扩张之势。这种新“差序格局”中的“非正式组织”和形形色色的“潜规则”,对实行法治具有很大的消极作用。

  如果有一天到了大家都能够按法律、按制度、按规则办事,不必去东找西找、求这求那的时候,我们所追求的法治理想就真可以说是实现了;或者换个角度看,今天我们要实现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就必须在公共生活领域中突破各种“差序格局”和“潜规则”的羁绊,逐步建立起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格局、制度格局、规则格局,让社会主义法治的阳光普照人间。

  (钟伟 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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