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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摘编:同姓不婚的文化意义
//www.workercn.cn2014-01-16来源:大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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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王小健日前撰文提出,中国自西周以来就有同姓不婚的原则。一种常见的观点认为,这是出于优生的考虑,防止近亲结婚带来的身体不健康。其实,同姓不婚与近亲结婚是两个概念。

  王小健指出,古人只是不婚同姓,并非不婚近亲,像贾宝玉与薛宝钗的婚配就属于近亲结婚,但又是不婚同姓。防止近亲结婚带来的身体不健康,是近现代科学发展得出的结论。古代同姓不婚有两个原因,其一是为了使男女有别,防止家庭内部的乱伦;其二是要借此与异姓家族结成同盟,扩大本家族的外援。人类学家谈到外婚制的优越性时说:“族外婚使通婚双方的家族团体的生育能力和生产能力都得到提高,开发的资源地域大于单独一个核心家庭所能开发的范围;它促进了贸易;它提高了家庭团体人口容量的上限,使其人口增加到足以进行需要大量劳动力的季节性活动(如全社团的狩猎活动和收割等)。此外,在村际战争村落有威胁的地方,能否动员大批武士具有决定性意义。”据统计,西周十二王十一代,如果不计孝王,从武王到厉王恰好是每隔一代周王就要娶一个姜姓女子为妻,这说明姬姜两姓有着悠久的互婚历史,是两个互为婚姻的政治集团。春秋时,天子、诸侯、卿大夫之间皆联络有亲,诸侯对于天子,非兄弟之国,即甥舅之国,这是以联姻建立起来的政治同盟。如果实行族内婚,就等于自动退出同盟而陷于孤立无援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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