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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摘编:打破“食品安全逆向选择”怪圈
//www.workercn.cn2014-08-04来源:大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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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王铭玉)东北财经大学毕克贵、刘洋、赵贵南日前指出,由于食品流通市场存在大量的、层次各异的生产商、中间商和零售商,政府监管与食品安全流通主体之间又存在信息不对称,这导致违规惩罚的成本远低于违规获得的实际收益,从而导致某一环节主体在与政府以及其他相关主体之间进行博弈的时候,存在逆向选择的现象。逆向选择的结果是各主体在进行抉择时,更倾向于选择在违规前提下的利益最大化。

  他们指出,逆向选择使得食品安全企业在与不安全企业的博弈中存在劣势,执行食品安全的企业得不到实际的收益。因此,政府必须保证各项信息的有效性和执法的公正性、严肃性,让真正守法的食品企业免遭伤害。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来规范企业的生产,构建良性的竞争机制,稳定守法食品企业的市场信任感,避免出现劣币驱逐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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