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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提示 民主管理,是职工依法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以此调动和凝聚广大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和决策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
历史雄辩地证明,人民群众是党的依靠力量和生命的源泉,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法宝,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我们都必须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部实践活动之中,这也正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深远意义所在。
职工是企业的主人,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也是新形势下企业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正是在这一点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深化企业民主管理注入了新的活力。
企业民主管理是一项以广大职工群众为主体的系统性企业管理工程,也是企业改革和发展,促进物质财富不断增长,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广大职工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进而推动社会充满生机活力向前发展的强大动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方针和基本要求,不但体现了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更彰显着党的群众路线以人为本,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的根本价值导向和根本工作方法。
企业实行并实现民主管理是党的群众路线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的应有之义,更是企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贯彻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职工参与企业改革的各项活动,都是由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对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都作了明确规定,赋予职工的民主权利中就包括了民主参与决策的权力,只有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广大职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保证企业健康科学发展,也才能使广大职工工作生活在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中,分享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十八届三中全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这一出发点、落脚点的决定,真正在践行群众路线中得以贯彻落实。
企业民主管理必须切实解决好党同职工群众的关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协调领导作用,这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
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同职工群众的关系,是党的群众路线的精髓,也是企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关键。习近平同志指出“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才能做到坚如磐石”。党的历史和发展历程清晰地告诉我们,深入贯彻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是在服务于民,取信于民的基础上,不断巩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依靠职工办企业,依靠职工管理企业,就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
紧紧抓住依靠职工办企业这一党的根本方针,对于贯彻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动企业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离不开党的领导,离不开广大职工的参与和支持,要在企业充分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把党的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企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就必须调动广大职工参与企业改革,只有这样,企业的每一项改革和决策,才能通过职工群众的积极参与得以付诸实施,离开了职工的参与和支持,任何决策和改革都将是一纸空文。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务实有效地贯彻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就必须解决好依靠职工群众,充分发动职工群众自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更加自觉地保护好职工群众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发挥好主动性,实现好创造性,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伟大实践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民主管理的职工参与机制和制度保障机制,使职工在广泛参与的基础上,真正实现企业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