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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
//www.workercn.cn2013-12-10 13:36:47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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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实施意见在机制、体制和人财物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

内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

市委实施意见在机制、体制和人财物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

    本报讯 内江市委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机制、体制和人、财、物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新时期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支持工会组织深入开展争当劳动模范、争创“工人先锋号”和劳动竞赛、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及“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技能型职工”活动,推动广大职工创业、创新、创优。支持工会组织深入开展“四季送”活动,理顺县区惠民帮扶中心管理体制,加强工业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惠民帮扶站(点)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企业惠民帮扶站(点),试点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转型升级为职工服务中心。支持工会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深化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等级评价体系,推进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完善源头参与、劳动争议调解、联动维权、法律援助、信访代理机制。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把工会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和使用,纳入干部工作的总体规划。加大工会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与党政机关干部的双向交流力度,适时安排机关干部转岗、交流或挂职锻炼。在推荐或提拔同级工会领导班子人选时,应按规定与其上一级组织充分协商。根据政策需要配备市、县(区)工会机关编制和设置公益性岗位,积极探索工会工作者职业和社会化的有效途径。乡镇(街道)工会主席(工委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兼任,设专职(或由党委委员兼任)工会副主席(工委副主任),并享受中层正职待遇。把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班次纳入党委组织部门调训领导干部的主体班次。

    三是强化工作经费支持。《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工会必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和工作需要逐年增加。进一步完善落实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委托财税部门代收(扣)制度,严格收缴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保证惠民帮扶中心日常运行经费,设立应急帮扶专项经费和县级政府困难职工救助金。《实施意见》还要求机关、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落实工会工作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四是强化活动阵地建设。《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工会组织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纳入本地社会发展规划,在规划城市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时,统筹考虑工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支持工会组织按各自章程办好所属企事业单位,加强职工活动中心、职工书屋等阵地建设,积极整合资源,给予政策扶持及经费支持,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姚宗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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