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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委赋予工会更多资源和手段
//www.workercn.cn2013-12-12 05:57:04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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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委赋予工会更多资源和手段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从“人、财、物、事”全方位支持工会工作

  中工网讯 (记者毛浓曦)近日,陕西省榆林市各级工会干部工作劲头分外足,因为市委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把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期盼的很多资源和手段赋予了工会组织。该市广大工会干部认为,《意见》几乎条条都是实实在在的“干货”,必将推动榆林工运事业跨入新阶段。

  据了解,《意见》共包括五部分16条。凡涉及“人”的问题,突出“重视”、“提升”主题。如:对技术能手、竞赛冠军、创新标兵等优秀人才按程序和级次列入市管人才范围,落实相关待遇;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工会动员进城农民工加入工会;市级系统职工总数在300人以上、县级在200人以上的建立系统工会工作委员会,设专职主任一名等。

  凡涉及“财、物”的问题,突出“含金量”主题。如:应设立榆林市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各级党政部门要支持工会建立完善市、县、乡(街道、社区)三级帮扶网络体系,同级财政应按照中央财政下拨的专项帮扶资金1:1的比例配套额度,列入财政预算;工会的财产、经费和政府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等。

  凡涉及“事”的问题,突出“具体”、“硬性”主题。如:坚持每5年评选一次市级劳模200名;每两年评选一次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0名,五一劳动奖状获得者10个;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考核范围;所有企事业单位都要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等。

  《意见》特别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如:党委(组)每年听取一至两次工会工作汇报;各级政府要明确1名领导联系工会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在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要听取工会的意见和建议等。

  《意见》特别对工会干部的培养、使用作出规定:在调整配备工会领导班子时,党委组织部门要事先征求上一级工会意见,并邀请上一级工会组织部门进行联合考察;把工会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通过党校培训、挂职锻炼、内外交流等形式,加强工会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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