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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局工会:企业内部“立法” 维权落在实处
//www.workercn.cn2013-12-14 08:55:39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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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签一次工资专项合同”、“一年兑现一次带薪休假”、“一年组织一次民主评议领导”

    企业内部“立法” 维权落在实处

——中铁二局工会建立企业规章维护10万员工权益

 

    “尽管大有大的难处,但只要主动依法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难题!”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中铁二局集团公司是拥有职工两万人和农民工10万人的特大国有工程施工企业,12月11日,该公司工会主席张文杰在接受记者采访谈到维护职工权益时给出的答案是:“如果企业主动内部‘立法’强化监督,就能为员工合法权益撑起一片‘蓝天’”。

    与员工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为维权标准

    公司工会主席张文杰介绍说,长期以来,不仅公司工会代表员工坚持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公司还将此视为企业内部“宪法”,并为确保员工权益而不断进行修改调整。

    2006年前后,公司出现了用工总人数扩大,但在册职工上岗率下降的矛盾,在册职工上岗率一度降至50%以下。面对这一情况,公司工会及时开展调研、协商,在争取行政支持后,从2007年开始将“优先安排使用原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保证职工的劳动权利”写入集体合同,实现源头维护。随后,公司通过细化目标、严格奖惩,同时不断加强职工培训,从而实现了企业不仅“不裁员”、职工就业率还节节攀升的目标,职工上岗率从不足50%提升到现在的92%以上。

    近两年来,公司工会又通过开展“走基层、进项目、访职工、办实事、强管理、促发展”等调研走访活动,直接向公司党政建议而推动《关于“关爱职工计划”暨“十个一工程”的实施意见》的出台。该“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职工“一年签一次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一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培训”、“一年兑现一次带薪休假”、“一年组织一次民主评议项目领导”等职工基本权益。

    强化“执法”监督确保员工权益不受损

    公司工会每年都要开展两次以上对已签订的各种“合同”和“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以查阅合同文本和相关资料台账、听取情况汇报、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开展,一方面对基层各单位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督察,对履行不力的要求限期整改;一方面积极听取民声,在新一年合同草案中体现民意。检查主要围绕当年合同条款,重点对各基层单位在职工上岗就业、收入支付保障、休息休假及生活保障、培训、安全管理、社保及福利待遇、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和女职工特殊保护情况进行督察,对履行不到位的及时给予整改督促,确保了合同和协议得到全面兑现。

    目前农民工已占中铁二局员工的绝大部分。公司坚持推行农民工与职工“五同”管理模式,即:“同教育、同生活、同工作、同权益、 同奖罚”。2011年,为确保农民工工资不被拖欠,中铁二局工会大力开展每周一次的农民工欠薪专题摸底调查,提出专项建议,制定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明确各单位在拨付协作队伍工程款时,必须首先解决发放农民工工资所需款项,并要求协作队伍在工资拖欠时预先向农民工发放部分生活费或饭菜票,对特别困难的农民工实行特殊政策,想办法及时将工资发放到位。

    完善“立法”配套确保制度惠及员工

    为切实开展好扶贫助困工作,保障好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2006年以来,中铁二局先后制定了《落实“三不让”承诺暂行办法》》,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动态管理制度,明确了“本人申请、单位调查取证、厂务公开栏公示”等方法确定困难职工名册,并建立了年度复查清理机制,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台账,真正使有限的保障资源用在最困难、最需要帮扶的员工身上。

    据统计,自2006年6月“三不让”正式启动至今,已有4768人报销“三不让”助医837.15万元;对4552人次特困、重困员工发放困难救助金361.43万元,对7453人次一般困难员工发放救助金277.84万元;资助1581名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164.62万元。(中工网记者 高柱 中工网通讯员 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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