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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政策 给资金 给资源 给精神
白银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八次联席会议解决工会大事难事
中工网讯 近日,甘肃省白银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八次联席会议召开,5个议题成为决议,实实在在解决工会工作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联席会议为工会议大事、决大事、办大事,达到了政府与职工群众密切联系的目的。
一是给政策。关于落实《工会法》督促县区政府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问题,决定从2014年开始,市政府将加大对《工会法》的落实力度,督查县区政府将划拨的工会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在帮扶资金配套方面,市政府增加30万元,配套资金额达到200万元;同时,规定县区财政对市上下拨的专项资金按1:0.2予以配套。
二是给资金。为发挥市会展中心社会服务功能,市政府每年列入10万元的预算资金;2004年市财政预算45万元,对会展中心供暖系统进行改造。
三是给资源。从2004年开始,提高市级劳模生活困难和特殊困难补助金标准。具体规定,对月工资低于2000元的在职和离退休劳模补到2000元。无收入和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下岗(买断)劳模按当年全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补齐,即居住在白银区、平川区的市级劳模补到1140元,居住在靖远县、景泰县、会宁县的市级劳模补到1080元。因患重大疾病或特殊困难的市级劳模根据相关票据一次给予5000-8000元的补助。农民劳模年人均纯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值的,补到平均值,即2013年低于4497元的对其本人部分补足4497元;丧失劳动能力农民劳模按上年度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值进行补助。
四给精神。白银市市长汪海洲在会上做了讲话,他指出,政府是《工会法》的执法主体,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和建设法制政府的要求,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从财力、物力、人力上予以支持,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市、县区财政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划拨的工会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市级财政视财力逐年增长,县区财政要按照工会的建议,所列入经费不少于应拨付的10%,确保县区和乡镇工会正常运行和开展工作;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市政府督查工作范围,督促县区全面贯彻落实《工会法》,保证配套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工会组织各项工作的开展不受影响。(白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