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会建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
//www.workercn.cn2014-01-07 00:00:00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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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南宁1月6日电 (记者庞慧敏)今天,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抽调工作人员,会同其他部门一起赶赴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工地、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治区总工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1月3日,广西区总还专门印发了《关于继续推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市级总工会普遍建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在必要时先行垫付农民工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用,以保障欠薪农民工的基本生活,缓解矛盾纠纷。
自治区总工会在《通知》中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各市级总工会从工会经费中拿出一定比例专项资金作为应急周转金,主要用于应急解决欠薪逃匿、突发性恶性欠薪案件。应急周转金用于垫付农民工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待拖欠工资案件结案后,优先从追回的工资欠薪中扣回。
同时,区总要求各级工会以专项检查为切入点和载体,充分发挥工会职工律师团和12351职工维权热线、法律援助服务站的作用,加强举报投诉接待力量,坚持24小时值班,对举报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绿色通道”。要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和及时处理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在发生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企业和地方工会必须第一时间主动深入到农民工中去。
编辑: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