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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会持续改善劳模待遇
//www.workercn.cn2014-01-14 06:15:40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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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中召开10次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有3次是专题研究建立完善劳模保障机制的

江苏工会持续改善劳模待遇

  中工网讯(记者王伟)2013年12月31日,江苏省政府与省总工会召开第十次联席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重要讲话精神,讨论提高省以上劳模待遇标准、加大困难劳模帮扶力度,研究部署加强劳动模范工作等事项。这是江苏省自2003年以来,专门就改善劳模待遇召开的第三次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建立和完善劳模保障机制,持续改善劳模待遇,加大困难劳模帮扶力度,江苏努力营造学习劳模、关心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社会氛围。

  多年来,江苏各级工会在党政的领导和支持下,不仅选树好劳模,发挥好劳模积极性,同时采取各种措施改善劳模待遇。2003年,针对一些企业改制后劳模待遇不能落实和部分劳模生活困难等问题,省政府与省总工会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专门下发了《关于提高企业省以上劳模待遇的意见》,解决省以上劳模的医保、就业和荣誉津贴发放等问题。

  2009年,江苏省政府与省总工会再次专题研究劳模待遇问题,出台了《关于提高省以上劳模待遇的意见》,决定省政府每年拨出专款1200余万元提高省以上劳模待遇。

  经过多年努力,江苏逐步建立完善了劳模保障机制。一是建立了低收入劳模生活困难补助机制。省政府明确规定:省(部)级劳模在职、在岗,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企业在岗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水平的,按平均水平予以补足;已退休,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平均水平的,按平均水平予以补足;下岗或失业,生活补助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平均水平予以补足;农民劳模,其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的,按人均纯收入水平予以补足。二是建立了特困劳模帮扶机制。省财政按省劳模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7%的特困面计提省劳模特困帮扶金,纳入财政预算,由工会实施帮扶。三是建立了劳模重大疾病、重大灾害救助机制。省总工会借助社会力量,利用劳模资源,设立了“省劳模爱心基金”,对患有重大疾病等特殊困难的劳模实施补充性救助。同时,全省各市也都建立了市级劳模生活保障机制,劳模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普遍得到了提高。

  从2002年起,江苏省总工会每年拨出专项资金,组织安排400名~600名劳模免费参加体检和疗休养活动。南京等各市总工会每年组织劳模体检和疗休养活动,连云港等市还建立了劳模社区服务站,苏州市在全国率先为劳模办理了补充养老保险,如今,苏州的劳模可以免费游园,退休劳模可以免费乘公交,行动不便的老劳模还能得到每天两小时的免费上门家政服务……

  此次江苏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确定,将进一步调整省部级劳模春节慰问金,调整省部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标准,调整企业省以上劳模退休荣誉津贴标准,会后还将出台《关于加强劳动模范工作的意见》,促进全省各地进一步做好劳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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