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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记者高超)截至目前,设在石家庄市总工会的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庭通过直接受理、仲裁委和法院委托等方式,先后受理并成功调解了42起涉及110名职工的劳动争议案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250多万元,做到了件件案结事了,成为工会维权维稳的知名品牌。这是6月5日,记者在石家庄市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获悉的。省总工会巡视员郭俊苓,石家庄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高翠君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2011年年底,石家庄市总工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家协会四部门联合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市级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在石家庄市总工会设立了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庭,同时制定办案规则,在解决职工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过程中实行劳动仲裁、法院审判与工会组织调解相互对接的机制,充分发挥工会的调解作用,为职工搭建快速、高效、公平、公正的调处渠道和平台。
2013年1月封军平等6名农民工到石家庄市总工会上访,原因是他们在石家庄市众美工地做消防管道,承包人张怀欠薪12910元,多次讨要拒不支付。接访后,经过职工劳动调解庭的调解,一周内张怀分两次将6名农民工工资如数支付。石家庄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孙书平介绍说,“工会调解工作是司法的重要补充。由于法律程序复杂、时间长、成本高,而职工劳动纠纷大都是数额较小的纠纷,如农民工欠薪,有的就是一两千元,打官司不值得,但又是自己的血汗钱、家人的糊口钱,不要心有不甘。还有些案件由于各种原因不能立案或超过时效,所以充分发挥工会的调解补充作用十分必要。”另外,环卫工高生存交通事故工伤索赔案、63名职工集体诉石家庄光明正大日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索赔案等多个疑难案例,在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庭的调解下都成功解决。
“接下来,我们将选派一批职工法律援助团执业律师到基层企业担任兼职劳动争议调解员,帮助企业提升素质、化解纠纷,打造基层劳动纠纷和矛盾预防、化解的第一道防线。” 孙书平说,这只是创新工作的其中之一,今后还计划建立劳动争议案件工会陪裁员、陪审员制度,对有影响案件、仲裁上诉案件和工会法律援助案件实行陪裁、陪审,以便在裁审过程中发挥工会调解作用。另外,四部门联合举办劳动法规政策操作业务交流研讨会,对劳动争议案件形成调、裁、判三者相互统一而正确的认知标准,减少三方认识差异,以免调、裁、判不一造成的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