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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海员权益 促进海运发展
《国际海事劳工公约》正待批复
中工网北京6月19日电 (记者于宛尼)事关我国57万多名船员权益的《2006年国际海事劳工公约》在我国履约的申请已于5月上报国务院以及人社部等部门,等待批复。在今年的世界海员日上,还将有3项措施出台维护我国船员的整体权益。今天,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翟久刚向记者透露了这些信息。
据了解,世界贸易90%的运输量是由海运承担的。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国海船船员注册总数为574117人,为各国海员数量之最,他们承担着我国93%的外贸运输任务。
翟久刚说,拥有一支数量众多、质量较高、配备齐全的海员队伍,是我国发展海运事业、建设海洋强国的基础之一。然而,当前中国海员面临着劳动强度增加、福利待遇与生活质量不尽如人意等问题,困扰着海运行业的健康发展。
2013年8月20日,《2006年国际海事劳工公约》生效。“该《公约》有1年的执行缓行期,有关方面已向国务院提出申请。现在我国船员在已经执行的国家内工作不会受到影响。”翟久刚说。
据介绍,针对海事劳工条件的港口国监督检查网将在公约实施后全面铺开,已批约国家的港口国监督官员将对到港船舶实施严格的海事劳工条件检查,我国船东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不久前,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与中国船级社签署协议,委托中国船级社对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海事劳工条件进行检查,并代海事管理机构发放海事劳工符合证明。
该公约被称为全球海员的“权利法案”和国际海事公约体系的“第四支柱”,分别对“海员上船工作的最低要求”、“就业条件”、“起居舱室、娱乐设施、食品和膳食服务”、“健康保护、医疗、福利和社会保障”、“遵守与执行”5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这些规定有效地统一了全球海员权益的保障标准。
翟久刚透露,6月25日是第四个世界海员日,海事局将发布首期《中国海员信息公告》以及《船员管理简政放权清单》、《便利船员服务清单》。首次公布中国海员队伍的权威数据和信息,以及为船员提供的系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