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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新住户崔远修家,崔远修热情地把记者领进了新家,通透的采光让屋里显得格外敞亮,46平方米的房子收拾得干干净净。崔远修说:“现在住上这么好的廉租房,真是做梦也没想到,非常感谢海城市总工会对我的帮助。”
今年83岁的崔远修是原海城丝绸厂退休工人,1959年荣获辽宁省先进工作者称号(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待遇),现在每月的退休工资不到1500元。1996年崔远修的老伴病故,之后便和儿子一家在5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一起居住。
崔远修的儿子是丝绸厂下岗职工,生活和居住条件都很差。海城市总工会了解到崔远修的情况后,经多方努力,为崔远修申请到一套廉租房。如今像崔远修这样获得廉租房的困难劳模和困难职工已有42人。
近年来,随着海城市经济的快速增长,全市广大职工居住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但仍有一些职工的住房很困难。这些职工大部分来自市经信局、服务业局等局属关闭破产企业的下岗职工。由于他们普遍年龄偏大,下岗后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加之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病、子女就学等原因导致家庭负担过重,生活贫困。
海城市总工会于2009年起就将困难职工住房问题作为全会的主要大事来抓。几年来,累计修房70余户,投资总额达30余万元。同时,多次在全市开展困难职工住房状况调研,并向市政府提出将困难职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议。在市总工会的不懈努力下,今年,市政府在全市房源极为紧张的情况下,首批为市总工会拨付廉租房42套,用于解决困难职工住房的燃眉之急。
为此,海城市总工会专门成立了廉租房工作管理办公室,并制定了《海城市困难职工入住廉租房分配方案》及《海城市困难劳模入住廉租房分配方案》,将全市国有企业的无房困难职工和省级以上困难劳模纳入首批廉租房分配范围。通过指标分配、走访评议、基层初审、工会复审、两次公示等一系列程序,历时3个月的时间,全市35户无房困难职工和7户困难劳模最终被确定为分配对象。(本报记者 郑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