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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联合发文:进一步加强县级工会建设
//www.workercn.cn2014-07-02 09:58:00来源: 浙江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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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工人日报讯 (记者 王海霞)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县级工会建设,更好地发挥县级工会的作用,开创县级工会工作新局面,推进我省工运事业全面发展。

  文件指出,县级工会直接面对基层,贴近职工群众,是工会组织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和重要层次,肩负着区域内协调劳动关系、稳定职工队伍、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责任。当前,随着我省改革发展不断深化,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步伐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推进,县级工会在整个工会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要深刻认识县级工会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县级工会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在推动科学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和谐社会中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文件要求,各级党委和工会组织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帮助县级工会解决实际困难,把县级工会建设成为党政重视支持、助推发展有力、维权履职到位、职工群众信赖的创新型、服务型、实力型工会。县级工会要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好参与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要重点突出服务科学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指导服务基层三项职责。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县域范围内的工会组织体系和网络,尤其是要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组织网络,积极推进产业(系统、行业)工会、区域性工会联合会等组织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工作机制,把非公企业工会建设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乡镇(街道)总工会建设,真正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阵地、有经费、有制度”。要建立健全县级工会主席办公会、常委会、全委会、党组会等工作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工会要为县级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对职工学校、职工技能培训中心、工人文化宫等硬件设施的改建和提升,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县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县级工会的领导,通过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或采取其他适当方式,向县级工会通报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每年至少一次听取工会工作的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时,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在制定劳动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工会参加。要加强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宣传,努力为工会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把《工会法》和工会知识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对工会工作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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