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总工会组织学习全总基层工会经费“八不准”规定
//www.workercn.cn2014-08-05 15:41:45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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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购劵,搞请客送礼等活动;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7月30日,安徽阜阳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房继红组织市总机关人员和二级机构负责人,认真学习全总基层工会经费“八不准”规定,深刻领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精神。
阜阳市总在学习讨论中认为,全总《通知》明确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需遵循的原则,划定了使用范围,提出了工会经费开支“八不准”,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是各级工会财会工作的行动指南。 阜阳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房继红强调,要认真贯切落实全总“八不准”规定,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并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姜辉)
编辑:朱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