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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近日,淮安区水利局系统工会报送的水利系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经区总工会初审后,正式报送区人社部门审查,这是该区水利局系统工会以上代下要约,局行政部门主导下属企业行政应约,推动签订的首个水利系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也是该区水利系统行政、工会联手首次探索以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方式解决系统下属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新尝试。
自淮安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以来,该区水利系统工会结合本系统实际,第一时间向局主要领导汇报,建议借助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对话平台,对本系统下属的因政策调整事改企职工的历史遗留问题和虽脱钩经营但仍归口管理的下属停产半停半产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生活费标准,生产经营正常企业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等事项开展平等协商,争取形成一个一揽子的解决方案,切实解决本系统改制企业和停产半停产企业职工维权难,信访多、资金无渠道的问题。系统工会的建议立即得到了局主要领导的全力支持,系统工会干部深入改制企业了解实际情况,摸清职工诉求,在区总工会民管部的业务指导下,搭建企业行政和职工对话协商平台,引导下属10个企业全面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在岗、待岗、下岗职工立足企业实际理性维权,经反复多轮平等协商,成功签订了该区水利系统历史上首个行业集体协商合同。行业合同规定:被覆盖的正常生产经营企业最低月工资标准不低于1200元,月平均工资增幅不低于10%,设立全勤奖,建立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浮动增减机制;生产经营不正常企业承诺职工年度工资保持去年同期水平不降低;停产企业每月支付职工生活费300元,并按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该行业合同得到职工的拥护、企业的支持,为解决部分系统脱钩改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新样本。该局主要领导高兴地说:没想到通过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这个新平台解决了困扰我们多年的10个改制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维护难这个大问题,这样的平等协商,对话解决问题的方式,希望工会以后每年都开展,长期坚持。(万艾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