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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工会应承担怎样的职责要明确
尽管推进乡镇(街道)、企业工会建设难度不小,但采访中记者发现,工会干部们颇有信心。他们说,“5号文件让我们有了底气。”
原来,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去年初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3〕5号)。这份“红头文件”针对基层工会的问题和症结所在,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思路和对策,特别就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工会建设明确了路径,包括“保证乡镇(街道)工会经费的来源”;“增加非公有制企业比较发达的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职位”,等等。
而推动5号文件出台,则是省总工会为加强基层工会建设采取的一大力举。
在浙江省总工会领导班子看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各级总工会能否找准定位是关键。也就是说,不同层级的工会在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中分别应该承担怎样的职责,要科学明确。
戴震华这样比喻:如果说基层工会是一辆辆“汽车”,那么县级以上总工会的主要工作就是为这些“汽车”运行铺平道路,设计好交通规则、培训好驾驶员。具体讲,省总工会应该多做一些顶层设计、源头参与、整体规划的事情,就是设计好“道路”的图纸。市、县总工会要具体负责“修路”,集中力量帮助基层工会把上级工会的理念、想法、思路转化为具体的服务内容。
基于这样的认识,明确定位成为浙江各级工会的自觉行动。在省总工会层面,“设计‘道路’图纸”的力度明显加大,除了推动出台5号文件,今年又联合省委组织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工会建设的意见》,同时省总工会还在制订《浙江省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等。
这些“顶层设计”,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成为“打通最后一公里”有力的助推器。截至目前,浙江省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工会组织,符合条件的都建立了总工会。另据对全省1260个乡镇的统计,专职工会干部已有1600多人,配备率达到80%。
更重要的是,随着不同层级工会的创新做法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乡镇(街道)、企业工会的正能量日益得到激发。
在瑞安,市总工会力推镇(街)总工会示范工会主席工作室创建,并采取镇街工会年度百分制工作考评、工作成效与工作经费下拨挂钩、奖励先进等方法,大大调动了镇(街)工会干部积极性。
在杭州市余杭区,区总工会推行的工会班子公推直选制度、会务公开制度、会员代表常任制度、会员代表视察监督制度等,让会员真正成为基层工会的主体,从而激发了内生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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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我们最终的目标是,将浙江15万多家基层工会建设成为全总提出的‘六有’标准的工会组织,让2000多万职工工作和生活在这样的职工之家,时刻感到工会就在身边。”厉志海如是说。(中工网记者 郑莉 邹倜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