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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关系到工会作用的发挥和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关系到劳动法制的健全和完善。近日,江苏省靖江市总工会为新成立的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中的1200余名监督员统一编号发证,做到持证上岗,开展工作。
在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基础上,靖江市建立健全了全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三级网络。鉴于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靖江市总对劳动法律监督员分片、分区域组织培训。今后,监督员持证可对本区域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就厂规厂纪、劳动用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等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组织调查,向相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为借力发力,充分发挥监督组织的作用,也为顺利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寻求人才支撑、智力支持。靖江市总与本级政府行政部门紧密合作,建立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政府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对接联动暂行办法》。《办法》确立了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应履行的职责;明确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的监察职责;阐明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遵循的原则;规定了工会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监察的主要内容;规范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联动程序;明确了双方联合监督检查、定期会商、互通情报和日常活动的工作制度。
据悉,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持证上岗、规范运作,不仅可以接受基层企业、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通过与政府的衔接,可增强监督员的勇气、信心与底气,弥补政府劳动保障监察力量的不足,确保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政府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正常运行;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可有效帮助规范和完善管理,降低企业违法的风险和成本。
(钱建朝 顾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