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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总工会出台《市总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实施意见》
//www.workercn.cn2014-11-10 13:51:38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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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系列讲话精神,全面领会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新余市总工会出台《市总工会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主要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十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明确。一是进行专题研究。召开市总党组会,专题学习贯彻市委书记刘捷、市纪委书记王庆在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研究确定市总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计划;二是统一思想认识。召开市总常委(扩大)会,组织市总工会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市总工会机关干部和下属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深入学习领导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纪委有关要求上来,真正做到“党委有号召,工会有行动”;三是加强学习教育。坚持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内容纳入工会干部培训范畴,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强化工会业务知识学习有机结合起来,使党风廉政建设入脑入耳,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四是落实一岗双责。市总党组成员根据分管工作特点,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自己学习情况,撰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心得体会文章一篇以上;五是发挥表率作用。市总党组成员要不断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高度重视主体责任的落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当勤政廉政的榜样;六是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持之以恒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不断改进作风建设,坚决杜绝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密切与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联系;七是选好用好干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强化廉政审查把关,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拔任用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制度,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八是明确责任要求。进一步厘清市总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完善相关制度;九是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市委、市纪委有关精神,全面落实《市总工会主动接受市纪委对口纪工委监督的意见》要求,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邀请对口纪工委同志参加,自觉接受监督;十是强化检查考核。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推进工会廉政建设与工会业务工作共同发展。(熊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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