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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规范汇编成册
分批发到基层工会
“2014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重点概念”、“大兴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组关于《建立约谈机制,推进协商工作开展》的意见”、“大兴区选树培育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示范典型标准”……在一本名为《工资集体协商材料汇编》的册子上,汇集了全总、市总以及大兴区总工会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及通知等材料,这本书已分批发放到各基层工会手中,对基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起到指导性作用。
自2012年开始,大兴区总工会先后编印了《大兴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范标准》、《大兴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经验材料汇编》、《工资集体协商材料汇编》三本手册,汇集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范标准、法律法规、合同范本等内容,同时总结了大兴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的先进经验,为指导各基层工会和企业工会的工作奠定基础。
行业、区域协商同步推进
选树典型示范单位
“今年大兴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点主要放在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抓好示范典型的选树工作,力争在全区范围内选树100家优秀典型。”大兴区总工会副主席侯月海说,“目前已经在教育系统、餐饮行业开展了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而在采育镇工业区及西红门镇工业区的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也取得了重要进展,即将签订集体合同。”
在谈及如何确立协商主体时,大兴区总工会给出了自己的工作思路。以教育系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为例,由大兴区教委工会代表职工方,各学校工会主席组成工会方,民办学校协商委员会(由校长兼任主任,由教委民办学校服务中心的主任担任副主任)组成校方,进而开展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侯月海说:“通过行业、区域等形式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比单独推进工作量大大降低,且效果理想,一方面能够将未独立建会的企业吸纳进来,另一方面保证了该行业、地区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维护职工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在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同时,大兴区总工会还积极推进行业、区域内未建会企业协商工作的开展,保证未建会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