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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的是企业 收获的是双赢
谈谈大兴工会工资集体协商特色工作法(上)
企业2014年工资集体协议续签会
工作人员学习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文件
区总工会副主席侯月海(左二)参加兴丰街道工资集体协商片组会
近日,大兴区总工会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工资集体协商全国先进单位”称号。作为北京市仅有的几家荣获此称号的单位之一,大兴区总工会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过程中,不断规范制度,创新工作思路,率先提出“三同时”,并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改进,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工作方法。
区总工会主席郑怀志指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加强同区人保局、区工商联的合作,统筹协调好“三同时”工作,共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
区权益部与指导组携手
共同推进协商工作开展
“我们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后,员工的工资由原来的3000元增加到现在的每人每月5000元,职工们尝到了协商的甜头儿。”在一次下基层过程中,北京市宝金龙食品有限公司工会主席于守霞对大兴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组和区权益部的工作人员说道,“工资提高后的职工,工作干劲儿也足了,发自内心地搞好生产建设,最终推动企业产值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这样的转变,让指导组和权益部的工作人员感到欣慰。
为了推进大兴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制度流程,2011年8月,大兴区总工会在北京市总工会帮助下成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组,并同区总工会权益部合作,共同下基层指导辖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据工资集体协商指导组组长吕广才介绍,2014年,大兴区总工会已经召开3次企业座谈会,第一次是百人以上企业座谈会,第二次是百人以下企业座谈会,第三次是百人以上及百人以下企业综合座谈会,共有39家企业的64名工会主席、企业负责人参加座谈,并分别就如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发言。企业普遍反映,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后,员工工资有了保障,流失率下降了,企业也变得更加稳定。
吕广才告诉记者,通过开展企业座谈会、下基层督促企业协商等形式,指导组及权益部能够和企业进行面对面沟通,对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及时整改,同时为企业答疑解问,进一步调动了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