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大兴工会工资集体协商特色工作法(图)
//www.workercn.cn2014-12-08 09:34:03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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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民办学校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
大兴区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座谈会
近日,大兴区总工会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工资集体协商全国先进单位”称号。作为北京市仅有的几家荣获此称号的单位之一,大兴区总工会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过程中,不断规范制度,创新工作思路,率先提出“三同时”,并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改进,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工作方法。
“三同时”:
率先提出“三同时”理念
2011年,大兴区总工会率先提出“同时建会、同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同时进行民主管理与厂务公开三项工作”理念,简称“三同时”。经过一年多的实践,2012年,区总工会进一步完善“三同时”工作内涵,确定为:在推进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的同时,同时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合同,同时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和职代会建制工作。并将“三同时”工作纳入区三方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企业年检内容,纳入各镇、各街道区直单位年度考核内容,纳入各单位考核指标体系,检查督促评先评模范围,对未建会、未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有效推动了大兴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
“3+N”:
为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指导
在大兴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组的努力下,区总工会提出在签订工资专项合同时,要按照“3+N”的内容去研究、去补充、去完善、去修订的工作理念。其中,“3”指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要写入合同;工资调整(增长)幅度要写入合同;工资支付保障要写入合同。“N”指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方式、加班加点工资、奖金与津贴、补贴、病事假、婚丧假、探亲假、年休假、带薪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标准等逐年规范,写入合同内容。并规定协商内容要有量化指标,根据企业实际,条款内容要清晰准确,具有可操作性,为大兴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内容提供了指导。
编辑:郭丽娟